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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大力实施金融扶贫纪略: 金融活水浇开幸福之花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6日

在推进精准扶贫过程中,房县大力实施金融扶贫,积极探索新模式,破解贫困群众贷款难题,为扶贫产业注入“金融活水”。2016年,房县共发放扶贫贴息贷款2.63亿元,带动2.6万贫困户脱贫,荣获“湖北省金融精准扶贫示范县”称号。

金融扶贫,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题

房县按照“应扶尽扶、应贷尽贷”要求,创新金融扶贫“村村建站、户户授信、政府担保、财政贴息、保险免费”五大机制,确保金融扶贫全覆盖,有效解决了贫困户发展产业的资金难题和后顾之忧。

金融扶贫工作站村级建站全覆盖。房县把金融扶贫工作站建在村上,近距离向农户宣传金融政策,及时为农户评级授信,快速向农户发放扶贫贷款,有效破解了金融服务不畅问题。目前,全县69个省级重点贫困村已全部建站,到今年底,全县301个行政村将实现村级建站全覆盖。

贫困户评级授信全覆盖。结合贫困对象精准识别、“五看五定”工作,按照“五看”工作法,建立农户基础经济档案和电子信息档案,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评级授信,为贫困户发放信用证书、核定授信金额,确保贫困户评级授信全覆盖。

贫困户产业扶持全覆盖。该县统筹资金3000万元,通过担保平台设立扶贫贷款担保基金,承贷银行按1:10比例放大至3亿元,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10万元以内、1-3年期限、无抵押、无担保、全贴息、到期偿还”的扶持贷款,县政府按年息5%予以全额贴息,确保贫困户“应贷尽贷”且不支付利息。

市场主体扶持全覆盖。该县每年统筹资金1000万元作为产业担保基金,承贷银行按1:10比例放大至1亿元,为县内的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能人大户提供贷款担保。

贫困户产业保险全覆盖。该县统筹资金500万元,建立产业保险基金,采取“政府+保险公司+市场主体+贫困户”运作模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保险费用实行全额补贴。

创新模式,确保扶贫贷款“用得好”

实施“金融+龙头企业+贫困户”模式。该县公开征集66家农业龙头企业作为精准扶贫协作单位。协作企业为贫困户提供担保,金融机构为贫困户发放的扶贫贷款作为股金投入企业,协作企业与贫困户签订帮带协议。贫困户通过流转土地得租金、基地务工挣薪金、入股分红得股金增收,或通过“企业发种子苗子、包技术服务、订单回收”方式致富。

实施“金融+合作社+贫困户”模式。引导贫困户加入专业合作社,按照“量化到户、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的方式,与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把扶贫贷款向合作社集中,既解决了合作社的资金难题,又可带动贫困户增收。

实施“金融+家庭农场+贫困户”模式。采取贫困户挂靠家庭农场的方式,一方面直接为成熟的家庭农场提供金融支持,带动周边贫困户实现务工增收;一方面依托家庭农场融资担保能力,以“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为渠道,以贫困户实际获取贷款支持为目的,推动贫困户发展家庭农场,进而实现脱贫致富。

实施 “金融+能人大户+贫困户”模式。由能人大户与贫困户签订使用扶贫贷款带动共同致富协议,带动贫困户参与产业发展。

压实责任,确保金融扶贫政策落地

房县精心设计方案,出台管理办法,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压实各级政府、金融机构、帮扶干部的责任,确保金融扶贫政策落地。

压实县、乡、村责任。县政府制定出台金融扶贫工作相关政策文件,与十堰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 《战略合作协议》,成立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县精准扶贫作战指挥部成立金融扶贫工作组,负责协调衔接具体业务。各乡镇对应成立工作专班,乡镇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接金融机构、督促工作落实。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调查摸底、政策宣传等工作。压实金融机构责任。该县要求金融机构划分责任片区,做到村村有银行进驻、户户有人员帮扶;人行房县支行要求各承贷银行根据贫困户发展产业实际情况放贷,不得随意增减信贷资金额度、不得截留贫困户信贷资金、不得虚假放贷套取贴息资金;各金融扶贫工作站简化信贷工作流程,最大程度满足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市场主体有效信贷需求。对发放的贷款,各银行会同担保公司对贴息花名册进行审查,对扶贫贷款的真实性负全责;县金融扶贫工作组对上报的贴息花名册逐个核实,确保政府 “全贴息”政策落到实处。

压实帮扶干部责任。发挥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作用,协助开展信息调查、贷款申请,并对资金用途进行跟踪监管,确保扶贫贷款用途精准。(2017年3月13日《荆楚扶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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