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查项目资金使用,促地方经济发展。深入基层,加强沟通,建立工作联系和信息报告制度;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挤占项目资金行为;围绕围绕乡镇“三农”、自然灾害、扩大内需、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等关系民生的重大支出开展重点检查;加强对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等城乡安居保障性项目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查财政收入征管,促财政收入增长。根据积极财政政策导向和财税收入政策变化趋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集中查处政策性违规、大规模欠税、社会重点关注等问题的财税收入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国家财税收入政策的严肃性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参谋、助手”作用。组织对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处置收入等开展监督检查。
三、查单位财务支出,促部门预算规范。选择部分部门预算单位,对其财务支出的规范性进行重点检查,核实部门预算编制依据;加大财政预算支出检查,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支出的合理性、安全性、效益性。
四、查惠民资金发放,促民生工程实施。选择“三农”、社保、教育、科技、文化等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支出,精心研究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重点加强教育经费、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化债、农村“一事一议”、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查财政资金分配,促财政绩效管理。把检查的重点放在法规政策的执行和程序上,看工作程序是否规范有效,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是否及时、合规、合理;进一步规范检查工作程序,促使各单位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陈世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