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讲究工作效率,履行工作职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向全县人民公开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在行政执法中严格依据《劳动法》、《公务员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按照《行政许可法》等法律规定,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依法行政,保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得到贯彻执行。
2、完善政务公开。对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办事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执行公务人员身份实行公开,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3、努力勤政为民。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尽力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真情相助,耐心解答,落实政策,妥善解决。
4、统筹城乡就业。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免费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免费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就业信息服务。
5、推进全民创业。落实创业优惠政策,改善创业环境,大力发展创业培训,对自愿参加创业技能培训并创办实体的,落实创业培训补贴,提供创业贷款扶持服务。
6、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树立“人才优先”理念,加大各类人才培训、培养、考核、选拔、使用、监督力度,营造良好的人才成长环境,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人才保障。
7、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完善企业工资增长机制、保障机制。
8、依法仲裁维权。依法依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及时结案。大力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9、遵守廉洁规定。继续开展以“文明创建”为核心的“八个创建”活动,加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文明执法廉洁自律教育,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厉查处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违法违纪违规案件,树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良好形象。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衷心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多对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3232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