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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民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解读③:垃圾分类,循环再生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31日

开栏语:7月7日,我市发布《十堰市民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规范》,用简短的430字,从10个方面对市民绿色低碳生活行为进行规范引导。即日起,秦楚网开设专栏,对规范内容逐一解读,以便市民深入理解规范,自觉践行规范,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社会生活新风尚,为加快建设十堰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贡献力量。

规范内容:垃圾分类,循环再生。购物自备环保袋,少买一次性用品。各类包装不过度,源头减量是根本。垃圾也能变资源,分类投放是关键。

解读:塑料袋等一次性用品危害严重:一是环境污染。一次性用品大都是用不可再生降解材料生产的,塑料结构稳定,不易被天然微生物菌降解,在自然环境中长期不分离,对土地有极大的危害,会改变土地的酸碱度,严重污染土壤,影响农作物吸收养分和水分,导致农业减产,影响土地的可持续利用。而焚烧所产生的有害烟尘和有毒气体,同样也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二是资源浪费。一次性消费导致了对自然资源的疯狂掠夺。我国每年生产一次性筷子1000万箱,需要砍伐2500万棵树木,其中600万箱出口到国外。在一次性带来的方便、快捷背后是触目惊心的资源消耗。三是质量问题。一次性用品作为一种快消品,其低廉的价格往往与劣质同行,由于进入门坎低等原因,一次性用品制造企业良莠不齐,劣质廉价的一次性用品充斥市场。2020年7月17日,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下发《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启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2023年,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对各领域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作出详细规定。

商品过度包装是指超出了商品保护、展示、储存、运输等正常功能要求的包装,主要表现为包装层数过多、包装空隙过大、包装成本过高、选材用料不当等。过度包装会浪费大量资源,污染环境,诱发社会奢侈风气,危害严重。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的通知》,要求强化商品过度包装全链条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和完善支撑保障体系,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现象,为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要常备环保购物袋,减少塑料袋等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循环使用塑料袋,并自觉拒绝过度包装商品。

垃圾分类不是小事,它不仅是基本的民生问题,也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之义。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我国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成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约因素、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施垃圾分类处理,引导人们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也有利于国民素质提升、社会文明进步。垃圾分类可以减少垃圾的处置量,减少焚烧和填埋等处理垃圾的行为,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垃圾处理的正常运行以及控制环境污染情况,还能够减少可回收垃圾造成的浪费现象,循环利用可回收物质,保证资源再生。2020年国家住建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力争再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地级及以上城市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2023年5月5日,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2023年十堰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城区一般公共场所垃圾分类采用“二分法”,即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居民小区采用“四分法”,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采用“三分法”,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垃圾分类习惯,增强“垃圾分类、绿色环保”意识,准确掌握垃圾分类知识,持之以恒地在家庭、单位对垃圾进行收集和分类投放;主动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普及,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影响家庭、单位等身边人,助推垃圾分类成为城市风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监督管理,及时举报制止垃圾混投混装混运行为,坚决抵制违反垃圾分类规定的人和事。(康露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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