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刘睿 报道:门古人民法庭地处房县西南,辖门古寺镇、中坝乡、上龛乡、九道乡四个乡镇,辖区总面积1369.4平方千米,其中上龛、九道两处平均海拔在1200、1300米以上,山重险路、弯急崖深,是名副其实的山区法庭。
该庭以创建“山区特色法庭”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力克审判力量不足难题,5年累计受理案件639件,结案631件,结案率98.75%,调撤率52.48%,审判质效呈现“无发回重审、无超审限、无上访、无事故、无违法违纪举报”的“五无”良好态势,取得显著社会效果,多次受到县、镇表彰。
巡回审判便民诉讼
辖区山大人稀,群众聚居十分分散,交通也极为不便,门古法庭坚持“巡回审理、就地办案”的工作方式,选择典型案件,深入偏远行政村落巡回开庭。
2017年年底,当年就已77岁的古稀老人马某诉其子女赡养一案,为方便行动不便且听力有障碍的当事人诉讼,法庭将开庭地点设在老人居住地党群服务中心,同时以案说法,通过开庭审理向当地村民宣讲相关法律规定和传统道德规范。经开庭审理和穿插庭审过程中的法律宣讲,马某的七名子女均当庭同意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又在法庭主持下,庭后达成了实事可行的赡养方案。当地村干部旁听庭审后说:“刚开完庭那会,我们干部还没来得及上去说点啥,就看到某个被告的邻居把他拉到一边细细劝说,这就说明确实大家都受到了教育!”
门古法庭始终秉持法庭干警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原则,努力减轻当事人诉累。因经常下乡办案,门古法庭开设“法庭热线”,将办公室固定电话设置呼叫转移至干警手机,及时接听群众来电,从起诉到审理,诉讼各个阶段都力将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用实实在在的举措,踏踏实实做好深山法庭便民工作。
护航法治乡村建设
门古法庭围绕为村居化解信访难题、集体土地流转纠纷等矛盾焦点,形成“党委领导、法庭主导、多方参与”的诉源治理格局,多次开展“送法入户、矛盾下访”活动,助力法治乡村建设。
2020年3月,十堰地区新冠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并实现清零,复工复产提上日程。26日,九道乡政府联系门古法庭协助调解一起涉电站企业复工的信访案件。门古法庭立即安排专班驱车四小时赶赴九道乡。得知老渡口电站即将复工,但该乡瓦房坪村村民邓某、杜某电站建设补偿款尚未妥善解决。针对邓某、杜某反映的电站建设后淹没山林土地的补偿款分配问题,法庭当即表示:严格落实相关政策,保证当事人权益。经耐心释法,连夜沟通几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最终达成多方都满意的补偿款分配方案。当晚,邓、杜二人即签字确认协议并于第二天上午办理了补偿款领取手续,一件涉企业复工复产的信访案件成功化解。下午返程途中,法庭警车行至杨岔山山中大雪,车胎破裂。在雪地里更换备用轮胎时,门古法庭25岁的年轻干警,一边哆嗦着协助上防滑链,一边和同事打趣“以后我一定听老人的话,不到端午不脱秋裤!”。
门古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原则,紧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目标,结合巡回办案优势传统,密切联系所辖村镇(乡),积极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化解社会矛盾,护航法治乡村建设。
践行初心为民司法
“群众有所呼,司法有所应”,人民法庭是基层群众了解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窗口。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门古法庭脚踏实地的从每个案件中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用心解决人民群众的揪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2019年11月,正在襄阳某监狱服刑的许某在门古法庭的主持下与张某协议离婚,双方自行协商后决定孩子许志(化名)由父亲许某抚养。因许某正处服刑期间,故暂由其居住在竹山县的妹妹许某丽代为监护。2021年春节后,许某丽找到门古法庭,表示许志非常想念父亲,询问如何进行亲属探视。门古法庭了解到,监狱方面疫情防控工作一直比较严格,服刑人员亲属赴监狱探视工作暂时未开放。门古法庭关心关注小许志的健康成长,一直持续跟进服刑人员会见相关讯息。5月初,县社区矫正管理局传来好消息:本月正在进行远程视频探视系统升级,完成升级后即可通过内网让省内监狱服刑人员与家属实现视频会面。门古法庭立即协调时间,安排许某亲属会见。5月19日,正在襄阳某监狱服刑的许某通过视频看到了两年未见的儿子许志。因许志跟随姑姑一家长期生活在竹山县,此次会面后,经与竹山县司法局衔接,将之后许某每月一次的亲属会见地点更换到了竹山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远程视频点。“特别特别感谢法庭给我们操心这个事,你们是真的关心许志,我和我哥多谢你们!”许某丽在视频会见后哽咽说到。
门古法庭脚踏实地行走基层,努力化解各种民商事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源头、化解在基层,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以服务乡村振兴、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