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好又快大跨越-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又好又快大跨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0日

开栏的话

  “十一五”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极不平凡的五年、快速奋进的五年。五年间,我们经受住了国际金融危机、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库区移民外迁等诸多严峻挑战,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结构调整也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十二五”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本报从今日起开设“奋进十堰,过去五年”·“十一五”成就巡礼专栏,回顾“十一五”取得的辉煌成就,展望“十二五”发展的美好前景,敬请读者垂注。

  ■记者严谨余华韵

    “十一五”时期是十堰发展史上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时期。

  “十一五”以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始终坚持“推进科学发展、加速振兴崛起”这一主题,进一步深化对市情的认识,充分发掘比较优势,形成了切合实际的发展思路:实施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战略,着力建设“三区一中心”,大力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实施“一统三分”战略,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矛盾,大力统筹城乡发展;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的核心板块和重要支撑,打造“三区三线”精品线路,大力建设国际知名生态文化旅游区;政企共建“百万量级汽车城”,努力巩固壮大汽车城地位,大力推进地方工业发展;开展“三城联创”,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实施山地整理,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等。

  通过以上战略举措的实施,我市成功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等各种严峻挑战,奋力实现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主要经济指标提前一年达到规划目标。可以说,“十一五”时期,是十堰建市以来经济社会发展最好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显著、人民群众受益最多的五年,十堰发展已经由艰难跋涉、爬坡上坎进入到厚积薄发、快速超越的全新阶段。

  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全市地区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313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650亿元,年均增长13%,增长2倍多,增幅居全省前列。预计2010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650亿元、财政收入80亿元、一般预算收入40亿元(含南水北调耕地占用税)、工业产值12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380亿元(五年累计超过11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0亿元、外贸出口1.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7000万美元,与2005年相比,八大指标均实现了总量翻番,年均分别增长13%、20.6%、28.5%、20%、29.7%、19.1%、14.9%、30.4%。特别是经济自主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地方工业比重由31%提高到53%以上。

  交通设施明显改善。襄渝铁路二线、福银高速公路十堰至西安段、武神高等级生态公路十堰段建成通车,十白、十房、谷竹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新增城市道路37.6公里,新建通村水泥(油)路1.3万公里,新增水电装机35.4万千瓦,拓展城市空间30平方公里。

  改革开放深入推进。各项改革深入推进,436家企业改制到位,农村税费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完成,林权制度改革即将完成,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卫生体制改革全面启动。对外开放成效显著,五年累计利用外资2.53亿美元、实现外贸出口6.3亿美元,分别是“十五”期间的2倍和2.8倍。

  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两免一补”、城市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等教育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小学、初中入学率分别巩固在100%和99%。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4.9%,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累计减少贫困人口42万人。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明显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12400元和3410元,是2005年的1.72倍和1.71倍。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库区外迁移民任务圆满完成。

  生态环保卓有成效。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提前一年实现减排目标。强制关闭了63家黄姜加工企业和130家“十五小”企业,10座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使用,城区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建成农村沼气池12.6万口,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932平方公里。累计完成造林191.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53%。

  压题照:整装待发的东风商用车。

  记者潘世新摄

上一篇:公司简介

下一篇:工业经济大突破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