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部门联手,拉网式排查。由各派出所牵头,会同当地乡镇综治办、中心学校,对辖区学校、幼儿园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对一般性问题隐患,确保当场整改到位,并下发《安全确认书》。对重大安全隐患,一律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二是跟踪督办,挂单式整改。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实行台账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县公安、教育部门组成联合专班,采取公开检查、暗访突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隐患问题不漏查,限期整改到位。
三是强化责任,捆绑式问责。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对排查整治工作不力,导致发生重大案事件的,严格倒查追究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工作敷衍塞责、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的,实施通报批评或诫勉谈话。
四是协作联动,常态式护校。围绕“八重一应急”,建立健全警教协同运作、警校密切合作、警地高效协作的校园安全长效管理工作机制,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完善内部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校园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