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资”管理平台。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对各村资金账目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财务制度,统一开设账户,统一票据管理,统一记账,统一财务档案;严把五个关口,即资金使用关,资金审批关,票据审核关,财务公开关,审计监督关。共审退不规范票据520张,拒批不合理开支13.5万元,减少非生产性开支6.8万元。
建立“三资”管理台账。摸清农村集体“三资”家底,建立农村资产、资源和经济承包合同管理台账,对14个行政村的“三资”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建立集体“三资”台账,核增固定资产367余万元,取消口头承包协议2份,新建经济承包合同15份,纠正不规范经济承包合同1份。
规范“三资”管理操作。制定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监督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使“三资”工作有制可依,有章可循。同时,为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对各村“三资”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今年一季度审核资金3005.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4万元。
实施“三资”立体监督。注重内部约束和外部监控相结合,做到“四个强化”。一是强化民主监督。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制定理财制度,实行按月理财,对重大“三资”管理事项实行全过程监督。二是强化会计监督。由专业人员严格进行凭证审核,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每季度对财务运作情况进行结账、审核和分析,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意见。三是强化审计监督。组织专门队伍,突出重点开展专项审计,强化14个村的财务审计工作。四是强化检查考核监督。对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实行定期督查,每次督查结果进行排名并通报,促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各项制度真正得以贯彻落实。
强化“三资”考核评估。为使村级“三资”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好“三资”监管工作,促进村级“三资”监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去年探索制定下发了《2012年“三资”监管工作考评办法》,从“机构健全,领导有力”、“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程序健全,运作规范”、“推进有力,成效明显”四个方面来规范村级“三资”监管。镇纪委、财政所依据考评办法对村级“三资”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量化考评和排名,将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评分和党风廉政建设内容。
2012年,该镇共处置农村集体资产3宗,为农村集体增收节支4万元。因农村集体“三资”问题引发对村干部的信访件,比以前下降50%,纪检信访件比往年下降50%。有力促进了该镇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推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