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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人大在建设新农村中的作用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0日

  当前,坚持从乡村的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要求的新农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如何认识和发挥乡镇人大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呢?笔者结合工作实际,粗浅地谈几点看法。

一、充分认识人大在建设新农村中的重要性

(一)发挥人大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是实现党委关于新农村建设意图的重要途径。“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强,农村稳则社会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在深刻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科学分析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一项重要历史使命。乡人大作为贴近农民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其组成人员身处农村第一线,最了解基层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期盼什么、想干什么。乡镇人大不仅在宣传贯策建设新农村政策上,能发挥出更有利于动员和统一全党全社会共同认识和共同行动这一政治优势的作用,而且在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上,还有利于集中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使新农村建设的一些重大决策符合乡村实际。同时,通过乡人代会、主席团会等将党委关于新农村建设的主张与人民群众的意愿有机统一起来,促进新农村建设,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同样发挥着不可替代作用。

(二)发挥人大在新农村建设中作用,是加快农业发展、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是新农村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乡风文明是新农村稳定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这些意愿和要求的实现离不开人大职能作用的发挥。在新农村建设中乡人大围绕新农村建设中心工作,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全面了解掌握并督促政府解决新农村建设中广大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广大农民切身利益;通过依法行使任免权,培养和造就一批服务新农村建设的干部队伍,组织领导广大农民投身于新农村建设,把广大农民的利益维护好、落实好、发展好。同时,乡人大代表离农民最近,知民情、晓民意,在当地有威性,无论在带领农民致富、化解社会矛盾、树立文明风等方面具有极大的优势。

(三)发挥人大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广大农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和必然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广大农民既是建设者,又是受益者,他们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乡人大依据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监督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执行,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通过扩大农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引导和组织人民群众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发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优越性。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乡人大对于实现和维护广大农民的意愿,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保护广大农民的首创精神等方面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人大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三大作用

(一)充分发挥人大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支持促进作用。人大工作要服务于新农村建设这个重中之重,在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中努力促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一要着眼于新农村建设的全局,认真行使立法建议权。着眼长远,研究有关新农村建设的法律法规,提出修改、完善建议,规范新农村建设行为,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保障。二要抓住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认真行使决定权。要抓住乡党委建设新农村的重大决策,抓住反映广大农村根本利益的重大事项,抓抓新农村建设的重大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和审议,及时作出正确的决议、决定,支持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增收。三要抓住新农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行使监督权。坚持在监督中搞好服务,在服务中强化监督,将监督寓于支持之中。通过运用会议审议、执行检查、视察等各种形式,加大监督力度,针对新农村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和支持政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快新农村建设;通过保障有关新农村的法律法规在农村的贯彻落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良好的司法和法制环境;通过加大对广大农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的监督力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农民增收,把新农村建设这件好事办好、办实。四要抓住新农村建设中的决定性因素,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乡人大要紧紧围绕地方党委的意图,在坚持党管干部的基础上,把好人事任免关。把德才兼备、了解农村、熟悉农民、联系农民的优秀人才推到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岗位上去,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一要强化代表的责任意识,促使代表带头参与新农村建设。积极组织人大代表进行有关新农村建设的学习、培养、调研、视察等各项活动,进一步增强代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促使代表依法认真执行代表职务。二要强化代表的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乡人大要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让代表在新农村建设中更多地联系群众,搜集群众意愿,反映群众的心声,增强服务群众的意识,在围绕新农村建设,服务工作大局,当好党和广大农民联系的桥梁纽带。三要强化代表的模范意识,支持代表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主战场。要以富民为第一要求,以农村经济建设的发展意识,鼓励代表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重点,在勤奋工作中出成绩,在服务工作中有作为,在加快农村经济发展中作贡献,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影响和带动农民共同创业、共同发展、共同致富。

(三)发挥人大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榜样示范作用。监督别人,必须自己带好头,树立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因此,乡镇人大一要加强思想建设,树立团结进取的形象;二要加强作风建设,树立廉洁自律的个形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和良好形象,影响和带动广大农民以主人翁的姿态和奋发有为的精神参与新农村建设,服务新农村建设,影响和带动“一府两院”加快制度创新和职能转换,努力提高决策水平,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影响和带动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全力形成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发挥人大作用应在五个方面着力

(一)要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努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上着力。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建设新农村的物质基础。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着不协调、不平衡、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的制约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乡人大为新农村建设服务,就必须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坚持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把全体人民群众的力量和智慧凝聚到经济建设中心上来,促进农村经济快速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要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的组织保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着力。发展高度民主,法制完备、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和标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最根本的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设新农村的政治保证。乡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围绕增强党和国家生机与活力,更好地体现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着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这一主题,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扩大有序的政治参与,推进民主管理和科学决策,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要在为建设新农村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上着力。文化是民族的灵魂,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思想基础和精神纽带。农业要发展、农村要稳定,农民要增收,最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理想信念和精神支撑。充分发挥乡人大在先进文化建设中的独特优势,有针对性加强乡人大代表思想道德建设,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农村风尚,不断发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且具有中国新农村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促进新农村建设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持的牢固确立。

(四)要在为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上着力。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稳定,是建设新农村的基础工作和关键环境。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形势总体是稳定的,利益分配不公等为主的各种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乡人大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发挥人大代表在加快推进以改善民主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建言献策的作用,畅通利益实现渠道,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同时,乡人大要尊重和维护人大代表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他们排忧解难,了解、掌握和反映乡人大成员及代表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让他们在正确引导农民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上发挥政治优势的作用,及时消除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因素,促进农村社会的安定团结。

(五)要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社会公平和正义,致力于维护司法公正上着力。社会公平和正义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建设新农村的重要环节,胡锦涛同志提出“只有切实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人们的心情才能舒畅,各方面的社会关系才能协调,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充分发挥出来,司法公正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要环节。”乡人大要把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关系到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坚持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坚持纠正以言代法、以情枉法、以权压法的问题,切实维护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尊严,切实保障农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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