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地方特色 创建文化品牌-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突出地方特色 创建文化品牌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0日

  文化的根深扎在人民大众之中,有人生存的地方就有文化存在。不同地域,不同民族有其不同的文化内涵和文化风格,这就是文化多元化的体现,丰富多彩也就解读了文化的特质。生活创造了文化,文化又为人民生活服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对文化的需求越来越高。并且对文化层次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同时,经济快速发展的背后就有无穷魅力的文化作支撑,特别是近几年二、三产业的蓬勃兴起,文化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很多地方的发展、不少企业的成功,无不镌刻着文化的内涵和印记。文化是经济发展的灵魂,是走向成功的桥梁。特色文化又是地方的一张名片,是一种无穷尽的精神资源。

一、以原生态文化为基础,实现其内涵价值

  房县地处十堰市南端,居中国腹地深处,西周前为彭部落方国,秦置房陵县,三国为新城都,唐为房州,明洪武十年降州为县,史书载:“尧死后传位于舜,尧的儿子丹朱‘避祸于房’舜封丹朱为房邑候,丹朱无姓,来房生子取名为‘陵’,便以父封房为姓,取名房陵”。这里又是处于黄河文化和长江文化两大文化体系的交汇地带,在这个四面高山,中间平原的盆地山城,四条河流同时汇聚这里,不仅形成了独特的房陵美景,而且蕴含着极其深厚而丰富的文化内涵,人民在这里几千年的创造和繁延,形成了汉民族文化中少有的文化奇观。国家、省、市专家通过对房陵文化的细致挖掘、考察和研讨,认为它是中国文化宝库中不可缺少的具有独特的文化现象,且有较高的生态价值和传承价值,其主要有以下几种文化成份:一是神农文化:这是房陵文化中最基本、最原始的文化,也是房陵文化的根基相传炎帝在这里“斫木以耜、探木为耒”开创了农耕文明,在神农架(原房县的一个区)搭架采药开创了医药文明,神农架因此而得名;现在房县农村继承了神农的光荣传统,最初始的农耕生产工具、生产方式和习惯仍有很深的留痕,很多农民都祖传一些很精的医术在身,以小偏方和中草药医病的风俗仍普遍沿袭。并且创作了很多中草药民歌:如《神农国里起风云》“春季里来百花香,打开官桂点药房,六月里来热难当,解渴离不了六一汤,刘寄妃西京登王位,管仲杜仲立两旁,上边站的香附子,下边扎跪小茴香……”。神农文化深深扎根于房县人民的心中。二是诗经文化:诗经是我国的文化源头,第一部诗歌总集,其艺术成就和思想价值在我国文学史上都具有很高的地位,从孔子开始历来都是我国大中学教科书内容之一,作品的主要作者和编纂者是周朝太师尹吉甫,他是房县人,并且房县是他主要的采诗地,他辅佐周宣王使王宣中兴,国家安宁,是当时王宣中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并且是忠诚孝子、誉满天下。周宣王誉他“文武吉甫、万邦为宪”,告老还乡,死后葬于故土青峰山,他的业绩在房县代代相颂,他的作品在房县广为传承,现在,这里广大农村仍以传唱诗经民歌为习俗,仍以他的品行教育后代,纪念他的寺庙和文物仍被人民所收藏、保护和敬仰。三是流放文化:房陵是中国历史上年代最早,规模最大,历史最长的流放地,与其他流放地相比,被流放到这里的人数最多、品级最高。据正史记载从秦朝到宋朝的1500多年里,有14位帝王流放这里。唐中宗李显被流放这里长达14年之久,回宫后又任四年皇帝,至今仍可以看到李显时期的文化留存(他哥哥李泰被流放在郧县、有文字和实物在郧县博物馆展出),其流放帝王所带来的文化现象真正意义在于,形成了宫廷文化与民间文化的融合,这种终端两极文化的融合堪称是房陵文化的精华,它提升了这里的文化品位。使房陵的这块小环境仍然治袭着部分宫廷生活的习俗,如房县人的礼节众多,是其他地方所罕见的,引起了诸多专家学者的浓厚兴趣。也引起了外界特别是旅游者的好奇。四是忠孝文化:在房县,尹吉甫和黄香的名字历来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因为他们的品行影响着一代又一代房县人,尹吉甫前面已经提到他是忠孝俱全,以忠为范。黄香是以孝为尊,他生在汉代的房县西关,9岁丧母,从此为双目失明的父亲温席去蚊,扇风喂食,竭尽孝道,他还在魏郡(安康西北,当时房县属魏郡辖治)做过官,他经常用自己的俸禄资助贫困百姓,视民为父母,深受人民爱戴,死后葬在房县西关,人民为了纪念他,专门修了“黄香祠”,坟墓前竖了“黄孝子墓”的大型石碑,祠堂扁额是当时皇帝颁发的“皇恩旌表”龙碑石刻,以表彰他的道德品行。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忠孝”传统,特别在汉代犹为盛,因此黄香成为皇帝亲自授匾的代表,明朝嘉庆时期,授于房县“忠孝名邦”的石碑长期镶嵌在东城门楼上,现收藏于房县博物馆。忠孝文化是房县的核心价值文化,它不仅凝聚着社会文明成果,也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魂宝,现在仍然有较高的弘扬和传承价值,但挖掘这段具有特殊价值的文化背景和历史,与它实现其价值的意义同样重要。国家民间文化专家把房县这些文化成果的形成、内涵和特质以及在一定区域内的影响界定为“房陵文化圈”。这本身就是一个了不起的学术成就,也界定和提升了房县的文化品位。

  这些文化现象的存在是具有历史真实性。多少年来,人们自觉地去应用它、传承它。但是由于受历史的限制和经济的约束而没有去很好地挖掘、提炼,因而精品仍然蕴藏在原生态之中。就象金子是在大量的砂子中提炼出来的一样,有了原生态中的精典特色文化,一定能够创建出特色文化品牌来。

二、以时代为契机,实现特色文化品牌价值

  中共十七大把我国今后五年乃至二十年的发展蓝图勾画的十分清楚,引人注目的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作为专题写入报告是历史上第一次。在国家强劲的经济发展中把文化融入其中,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深刻体现,也是进一步揭示和顺应了历史发展规律。同时也给文化事业发展带来难得机遇。具有独特内涵和风格的房陵文化将必然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进程中,放射出更加奇葩的光芒。

1、进一步确立房陵文化的地位和价值。房陵文化的成份和内涵,是由其悠久的历史原因和深刻的社会背景所形成的,它既是历史的真实,又富于时代特色,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一个地方和民族的发展进程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程度。更主要的是它有其鲜明的个性化特色,在各地、各民族文化门类中没有重叠性,湖北省民间文艺协会主席、国家地域文化专家傅广典说,房陵文化的“出土”,是一个重大发现,国家文化部、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给予了极大关注,中国地域文化研究会将房陵文化作为全国地域文化研究课题,并多次在相关的国内、国际学术研讨会上推介;湖北省已将房陵文化列为省文化遗产抢救工程重点项目。省民间文艺家协会通过多次实地考察,摄制出5集文献性系列专题片《房陵》、《房陵文化丛书》已正式出版《房县民间故事集》、《房县民歌集》、《房县民间歌曲集》、《尹吉甫在房县的遗迹及影响》、《房县帝王流放录》等,这些资料都以原生态的形式记录了房陵文化的深厚底蕴和深远影响,但这仅仅是一个部分和侧面,它更深刻的内涵仍蕴藏在民间和人民自觉和不自觉地生产生活中。这些优秀而独特的文化资源,虽然作了大量的挖掘、抢救,已初步显现出良好的成效,但要将资源做成品牌还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特别是对历史人物、历史事件、文化遗存等都需要国家权威人士和部门认定认可,其价值和品位也自然就在其中了。因此,让更多的专家学者及新闻媒体对此的关注和参与显得十分重要,如举办专家讨论会、学术研讨会等都是不可缺少的,现在国家十分重视优秀传统文化的抢救和保护,成立了专门机构,组织了权威专家,设立了专门基金,为我们进一步开展好这项工作,提供了难得机遇,我们应抓住契机,选准侧面,立好项目,上下联动,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常抓不懈,在优质原材料具备的情况下,创建出品牌产品是大有希望的。

2、挖掘整理与建设相结合,展现房陵文化魅力。

  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在挖掘整理、传承弘扬传统文化的进程中作了大量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展示房陵文化魅力,如每年春节举行民间文艺大游行,民间文艺调演,民间文化艺术节、“唱响房县”民歌大赛、全县“十大孝子”评选表彰、民间歌手,故事王,民乐手的评定发证,设立“尹吉甫文学艺术奖”等,都有力地促进了房陵特色文化的建设和传承,并且把新时期的思想道德建设与地方文化的传承结合起来,具有很强的创新意识,但是要深入地弘扬和推介房陵文化精神,软件和硬件建设须同时并举。房县是担“一江两山”大旅游的重要区域,文化内涵对旅游者的吸引力是不可缺少也是不可替代的。因此,在房县的区域内,城镇建设,景区建设,文化园区建设,民俗园区建设,文物展示,人文景观都必须展示房陵文化的内涵,从视觉到听觉、从饮食到购物,从住宿到行进都能感受到房陵文化的魅力和价值。这样才能将房陵文化不仅“唱响房县”,而且“唱出房县”,创出品牌。

3、抓住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的大好机遇,强力申报,使我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多上“省榜”“国榜”。

  2004年以来,我县开始挖掘抢救民间文化工作,实际上已经在国家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程之前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但由于技术含量高,投入较大,目前还处于初始阶段。但房县的“非保”文化项目是独特的、优质的。如果选项准确,制作精细,加大投入,契而不舍,一定能获得国家和省市认可。在国家多一个“非保”项目名录,无疑为我县多一张文化名片,其社会经济效益是不可估量的。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