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刘伟 罗丽丽报道: 青峰镇按照“民主决策,筹补结合;量力而行,注重实效;规范管理,阳光操作”的原则,通过“四到位”,认真做好2012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程项目。
项目程序到位。“一事一议”项目实施前,村两委征求村民意见,分别召开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两会各公示7天。对表决通过的一事一议项目方案填写申报表、筹资清册、预算表、设计图纸,将原件材料报镇政府审核,报县综改办批复。
项目资金到位。各村根据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基本情况做好预决算,以镇政府统计年报为准,自筹资金按每人收取15元,以劳折资按80元每10个工收取,村级开专用收据和填写农民负担监督卡,村民自筹资金必须足额到位并上交镇财政所专户,自筹资金原则上杜绝集体、个人垫资。
项目组织实施到位。一事一议项目批复后,行政村到镇政府领取项目开工通知书,5万元以上项目要公开招投标,5万元以下项目要召开发包会议。在施工过程中,一事一议项目工作组对项目质量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工程竣工后,镇村组织项目工作组进行验收。
项目后期管护到位。按照“谁投资、谁受益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对农村小型公益设施,鼓励通过承包、租赁、拍卖等形式实行市场化运作,提高使用效率和养护水平。
据了解,2012年,该镇26个行政村有21个“一事一议”项目,工程预算505余万元,其中村民自筹资金298.54万元、集体自筹30.04万、申请财政奖补资金149.2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