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任爱琼 报道:“今天的现场调解,有律师、有警察,还有法庭、司法所的同志参加,这个调解结果合情合理合法,虽然没有达到我的预期目标,但是我认可。”近日,在房县沙河乡火光村,一场关于山林纠纷的现场调解会结束后,当事人党国春终于一改往日的面红耳赤争论不休,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还同参与调解的同志握了手。
近年来,沙河乡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聚焦“健全干部队伍,明确目标任务,创新调解机制”,扎实做好信访矛盾调解工作,用妙招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乡村、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今年以来,该乡共排查发现纠纷33起,预防纠纷16起,受理调解案件21件,调解成功21件,调解成功率为100%。
组建“5+N”矛盾调解小分队
“我只是打了一个市长热线,咨询林权变更相关政策,乡上加村上一起来了8个同志,耐心地给我讲解政策,还对我和家人进行了身体、家庭收入等方面的关心。说实话,看到这么多同志能来家里,就觉得干部很重视,我打心眼里感到自己被尊重,我对政策了解了,更重要的是内心得到了安慰和满足。”茅山村村民罗波说。
该乡成立由乡分管政法副书记任队长,乡政法办、民政办、纪委办、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人社中心等部门和单位骨干和精诚律所律师为成员的“5+N”矛盾调解小分队。每一起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调解、化解,由固定的5名同志(政法副书记、政法办、纪委办、派出所、司法所)加上N名群众矛盾诉求所涉及领域的专业同志参加,以100%的调解成功率,换取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信访矛盾调解是最能锻炼干部的一项工作。我们组建这个矛盾调解小分队,是想通过点兵点将的形式,体现党委对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视,同时也是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在维护一方平安稳定的过程中,将年轻干部推到一线锻炼,培养认真扎实的工作作风,提升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该乡党委书记段永立说。
常态化开展律师参与调解
“太感谢韩律师了,调解会之前我已经给他通过3次电话,今天又现场见到了他本人。有韩律师在,我放心。”火光村的党国春,因与邻居曾贵树的林权面积问题产生纠纷,因对方曾贵树村干部的身份,所以担心存在“官官相护”现象,对多次的调解结果均不满意,在前一次的调解之后,直接说出“我会出钱请律师来帮忙”这句话。了解到当事人这一需求后,矛盾调解小分队入户党国春家,告诉他,乡上每年签约的有执业资格证的律师,并把律师电话提供给了他。
党国春在与律师联系之后,表示愿意再进行一次现场调解,但是必须有律师在场。现场调解会上,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时,韩律师仔细分析、讲解了林权政策、林地面积划分依据、补偿条件和标准,同时还为当事双方指出了利弊关系。在律师和工作人员的释法明理下,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律师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在沙河乡已是常态,今年已进行3次。该乡与精诚律所签订协议,探索律师参与矛盾调解模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县乡村三级联动实现“1+1+1>3”
为最好、最快、最接地气解决群众难题,沙河乡积极探索“县乡村”三级干部联动的全员参与调解工作体系,变单打独斗为整体联动,通力协作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该乡鹰嘴石村李某是位配偶去世不到半年的独居老人,虽住在易地搬迁小区,但是平时不善于和邻居打交道,今年开年以后,孩子们都陆续奔赴外地务工、求学,于是有事没事到村委会“找干部说事”成为他以前的“乐趣”,甚至还时不时到乡政府政法办“说事”。
以前每次到村委会,村干部听他讲,再为他讲,至少需要半天时间。经过2次以后,发现他的真实诉求就是内心的孤独需要找人诉说。县民政局驻村工作队3名干部、乡驻村干部、村干部组织在他所住的骡马店小区召开了一次以邻里之间要相互帮助为主题的户院会,同时又连着4周去他家里帮他打扫卫生、陪他聊天,甚至动员邻居邀请他打“升级”。3月份以来,李某再没有到过村委会、乡政府,每次路过小区,总听到他家院子里笑声不断。在干部入户时,他嘴里说不完的“感谢共产党,感谢党的好干部,感谢好邻居。”
该乡充分利用县民政局、司法局、统计局、总工会等县级驻村工作队资源,在解决群众诉求中赢得他们的人员、政策、资金等方面的倾斜和支持。县级驻村工作队与乡级和村级干部通力合作,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诉说有人听、困惑有人解、困难有人帮、矛盾有人调、喜事有人贺,用一件件好事、实事,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