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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文明祭祀倡议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1日

“时值一年春草绿,又逢清明祭扫时”。清明节是缅怀亲人,寄托哀思的重要传统节日,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2〕13号)和《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鄂民发电〔2022〕3号)有关要求,传承传播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推动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加快形成“绿色、环保、节俭、安全”的文明祭祀新风尚,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疫情防控、常态精准。加强疫情防控,测温、扫码、分流祭祀,全力降低祭扫高峰期疫情传播风险。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疫苗接种,携手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二、文明祭祀、绿色环保。倡导通过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踏青遥祭等文明、节俭、环保、健康的祭祀方式寄托哀思,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低俗祭祀用品。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网上祭奠等文明祭扫方式,替代传统的焚烧火纸香裱等祭奠习俗,形成全面禁止焚烧抛撒丧葬祭奠物品的新风尚,共同推动清明祭祀低碳环保、文明绿色。

三、孝行节俭、厚养礼葬。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倡导老人在世时多陪伴、多尽孝,让每一位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倡导丧事从俭、文明祭奠,采取简祭、礼祭、鲜花代纸钱、丝带寄哀思等形式进行追悼祭祀。反对铺张浪费、奢侈挥霍,自觉抵制庸俗、愚昧的祭礼陋习和封建迷信活动。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倡导文明祭奠新风尚,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争做低碳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

四、平安有序、祥和清明。清明期间,正值出行高峰,倡导合理安排祭祀时间和路线,选择错峰祭祀。倡导绿色、低碳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驾乘车辆,避免拥堵,遵守交通秩序、主动礼让、文明礼貌。遵守殡葬管理及相关法规政策,服从工作人员的引导,不在祭祀活动中购买、使用不易降解和污染环境的祭祀用品。积极践行社会公德,不在祭祀活动中妨碍和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共同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营造安全稳定祥和的节日环境。

一束鲜花,胜过冥币千张;静默哀思,好过鞭炮万响。让我们文明低碳祭祀,争当摒弃陋习的先行者,争做文明祭祀的带头人,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用文明缅怀的实际行动,共同建设“区域中心城、绿色示范县”!

房县民政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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