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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县四处文物升级成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22日

近日,湖北省政府以鄂政发【2021】34号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我县计家咀遗址、房县城墙、三池曹家大院、泉水朱氏祠获批,至此,我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已达12处。

房县历史悠久,千里房县地域辽阔,地上地下文物十分丰富,是鄂西北地区重要的文物大县。房县迄今为止共发现文物点413处,含古遗址65处、古墓葬213处、古建筑103处、石窟寺与石刻16处、近现代革命文物16处。房县地区以房县盆地为核心区域,辐射到周边山地,早期古文化遗存主要位于房县盆地,沿马栏河两岸台地山坡分布,发现有大量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以及东周两汉时期的墓葬等,周边山区的遗存相对较晚,分布有大量的古民居建筑和寺庙等宗教建筑。房县地区还是一片红色的土地,尤其是1931年贺龙率领红三军创建革命根据地,分布有大量的革命文物。

计家咀遗址

计家咀遗址位于湖北省十堰市房县红塔乡塘溪村四组,文化层堆积厚2米,保存较好,遗址现存面积约8000平方米。

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时发现该遗址。2012年6月至9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计家咀遗址发掘1100平方米,发现一批新石器时代、西周、战国至秦汉等时期的遗存。出土大量新石器时代、西周、战国至秦汉时期的遗物400余件和大量诸如猪、鹿、牛、狗之类的动物骨骼。

计家咀遗址新石器时代的遗迹、遗物以仰韶文化、屈家岭文化、石家河文化为主。其中发现的半坡文化遗迹、遗物在鄂西北地区还是首次发现,填补了区域空白。初步建立房县盆地乃至整个鄂西北地区的先秦文化序列。从这类遗存的文化面貌与分布来看,代表了我省西周文化一个小的地域类型或方国文化。

计家咀遗址全景(西北-东南)
计家咀遗址新石器时期文化部分器物
计家咀遗址东周时期部分器物


房县城墙

房县城墙始建于明洪武十年(公元1377年),是在宋代城城墙的基础上扩建增修而成。城围约3km,均为石砖垒砌,城墙高6~8m,底宽4m,顶宽2.5m,有1001个垛口,护城河宽4m。城建四门(均有城楼),东曰“景春”、西曰“来凤”、南曰“凯旋”、北曰“永定”,廓置城堡。西城门两旁镌有“蜀西孔道”、“楚北边疆”对联,东门横额为“忠孝名帮”。东、西、北门均有“月城”扩围。从东门至西门645米,从南门到北门694米,略成正方形,全城总面积0.45km2。房县地名志》记载,房县城原有7街3关,即东、西、南、北街、县门街、顺城街、草房街和东、西、北关。1958年以后因城市建设需要,城廓逐步拆除。至2005年,仅保存城墙两段,现存2段墙体总长度299.07米。

城墙北墙砌筑方式下部为砖墙,上部为板筑夯土墙,这一建筑风格极为独特。对研究明清鄂陕川交界地区建筑历史和建筑艺术具有重要的实证价值。至今城墙北墙体还见有用早期墓砖以及有铭刻 “三闾书院”“丁未”“房城”“武昌□”等字样墙砖。其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历次的维修见证古城的沧桑,对研究房县的历史以及政权变迁均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房县明代城址东南角近景
房县明代城址东墙(东南—西北)
房县明代城址北城墙北墙


泉水朱氏祠

泉水朱氏祠地处房县城关镇泉水村二组,占地面积6亩,建筑面积1400余平方米。朱氏祠堂,房县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发现。现存建筑由月洞门、前厅、天井、正厅等组成。前厅和后厅均为砖木结构,台梁式和穿斗式梁架,单檐硬山屋顶,小灰瓦屋面,均为面阔五间,进深三间。前厅、正厅门窗近年来改动过,主体构架保存较好。月洞门由石质过门石及磨砖拼镶筑成满月状,月洞门门额上挂一灰塑匾额,上有中华民国画家朱稼轩题“惜荫”二字。前厅檐下横枋保留木雕,雕刻内容是民间故事,左右是龙纹和凤纹、宝瓶等图案,前厅左右下槛墙由四块青石砌筑,雕刻“官上加官、喜鹊登梅、独占鳌头、三元及第”等吉祥图案。厅柱间穿枋上方浮雕有龙纹、动物等图案。

该建筑主体建筑保存完好,格局严谨;月洞门造型别致;木雕、石刻图案栩栩如生,是房县保存较好的清代民居之一,为研究鄂西北传统民居文化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朱氏祠月洞门(北—南)
朱氏祠前厅近景(南—北)


三池曹家大院

三池曹家大院位于十堰市房县中坝乡三池村三组,建筑东临深河、良田洼山,西靠文家山,南临三池坡。

建筑坐西朝东,为砖木结构,硬山布瓦屋顶,占地面积 593.4 ㎡,总建筑面积1186.8㎡,通面阔21.65米,通进深 27.45米,建筑基地西高东低,总体空间为三进三联,现存有大小房间 19 间、天井 6个。前厅、中厅、正厅,均为面阔五间,砖木结构,抬梁式构架,单檐硬山顶,小灰瓦屋面。门厅正门槛框均为青石制作,下槛两侧设门鼓石,雕刻麒麟、梅鹿吉祥图饰,南侧门鼓石残损,上槛下装饰夔龙纹青石雀替,槛上置匾额,正书“光宗耀祖”四字。曹家大院目前是房县现存较为完整且规模较大的一处清代乡土建筑,建筑本体及其周边环境的构成关系反映了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对自然界认知的特殊理念,是不可多得的清代乡土建筑实物标本。虽经历了200多年历史,但建筑本体整体保留了其历史格局和建筑风格,各建筑单体还残留了文革时期的标语,具有相当的历史文化信息价值。

根据曹氏家族前辈道光二十六年曹得显碑文记载:曹氏家族原籍湖南岳州府临湘县楚冲里戴家冲,乾隆二十八年迁徙郧阳府房县西乡白花浪,创业发展兴盛的成果和见证。

曹家大院全景
曹家大院正立面
曹家大院中堂石雕槛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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