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导检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陈婷婷报道 从7月25日起,房县从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抽调相关人员,组成4个督导检查小组,对全县20个乡镇(场)、7个县直战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和“比拼年”干部作风建设、党政干部“十不准”行为规范等三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采取听、看、查等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听:听取各乡镇、单位主要领导汇报的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情况,采取的措施、办法和解决本乡镇、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情况;看:查看各乡镇、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类活动档案资料、召开会议的记录、班子成员个人的学习笔记、体会文章,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党务政务公开栏等内容;查:随机抽查各乡镇(场)所属村和二级单位、县直单位二级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对检查考核的内容,各单位对照考核细则分项打分,最终结果作为阶段性中心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综合考核分值。
通过检查,各乡镇(场)、各单位按照县委的要求,对2011年上半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到了五个到位:一是思想认识到位。各乡镇(场)、各单位都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及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层层抓落实。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各乡镇(场)、各部位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层层签订了目标责任书。三是宣传教育到位。各乡镇(场)、各单位以作风建设“比拼年”为契机,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认真宣传贯彻了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和党政干部行为规范“十不准”,党政一把手带头执行 “三重一大”、“四不一末”和述职述廉制度。四是监督检查到位。按照责任分工,以平时巡查、半年重点检查、年底考核验收的方式,加强对各责任单位贯彻落实责任制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狠抓薄弱环节的整改,促进责任制的落实。
通过检查,房县县委、县政府对各乡镇(场)、各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总体情况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为下半年有针对性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