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43号、44号通告精神、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分类调整管控措施的通告》精神及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为落实分区分级分类分时差异化防控策略,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县域内公路客运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0年3月17日上午8时起,有序恢复开通东城、西城、北城工业园区至县城,门古、青峰、窑淮至县城公交车,房县至十堰客运班线。
二、自2020年3月18日上午7时起,有序恢复开通县城至各乡镇客运班线及房县至竹山、竹溪、丹江口、武当山客运班线。
三、自2020年3月18日上午7时起,有序恢复房县至神农架林区客运班线。
四、出租汽车、电瓶车恢复开通时间视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告。
五、长途客运班线恢复开通时间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执行,另行通告。
六、出县乘客必须持湖北健康码“绿码”出行,规范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并实名制购票(登记)。
七、县内运输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客运场站设施的消毒、通风和人员防护措施。乘客有序排队购票,排队人员前后间隔距离不得少于1米。每台客车配备专职乘务员并常备口罩、手持式测温仪、消毒液、喷壶、垃圾袋等消毒防护用品。车上驾驶人员及乘客必须全程戴口罩。严格控制单车客座率,车辆实载率不得超过核载人数的50%。
八、严格规范运行,所有营运车辆要按照审批的线路依线运行,严格执行“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严禁站外揽客和中途上、下客,暂时取消配载站点,不得搭载合同以外的乘客。运行期间必须开启在线动态监控设备,保证实时在线营运监测。
九、水路客运按市县交通海事部门要求执行。
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