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及省、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农村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病毒传播扩散,现就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村与村之间、组与组之间交通全部隔断,所有进出道路必须封路,1月26日上午12:00前全部隔断到位;
二、各村辖区内人员原则上只能出,不能进,没有返乡的一律不返乡;
三、对发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各村(社区)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并做好居家观察和稳控工作;
四、武汉返乡人员如有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必须包保到村干部、乡村医生,并做好居家观察和稳控工作;
五、利用村建大群,组建小群,户建家人群、亲友群和朋友群等方式进行宣传,提醒、劝导群众一律不上门拜年、不聚餐、不外出;
六、村(社区)两委干部一律取消休假,分组划片联户落实责任,排查时要做好防护工作,不得与农户直接接触;
七、无特殊情况,不得集中开大会,村(社区)两委干部尽量不集中办公;
八、严禁农户举行红白喜事,村厨一律不得上门服务,一旦发现违规者,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各乡镇在辖区确定一个合适的宾馆做为隔离点,20个床位以上;
十、图书馆、酒店、餐馆、宾馆、旅店、网吧、电影院、理发店等公共设施、娱乐场所全部暂停营业;
十一、各类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区消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各单位负责实施。各居民小区公共环境的消毒,由小区物业实施。居民家庭消毒自行负责。废弃口罩的管理,由使用人喷洒75%酒精或者用开水烫泡。公共场所、小区要设置“废弃口罩收集箱”,每天消毒;
十二、取消县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军所属人员一切出差活动。县内职校、中小学、幼儿园及各类培训机构推迟开学,一律不补课,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疫情期间开课。
房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