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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23日

同志们:
  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动员大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当前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有关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大打一场文明创建攻坚战,确保创建工作目标如期实现。会上,张书记还将作重要讲话,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根据会议安排,我先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明确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必要性
  城市文明程度是一个城市综合实力和发展水平的集中体现,也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全面检阅。
  创建文明城市是中央和省、市政府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三个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城市形象、树立城市品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至关重要。县委、县政府站在全局的高度,作出了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科学决策,这是全面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加快构建和谐房县的必然选择,也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文明素质的重要保证。全县上下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一,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增强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发展。当前,我县已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打造中国生态文化旅游名县、实现竹房城镇经济带上的率先崛起、致力建设十堰南部中心城市,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解决好发展环境、城市基础设施、对外影响力等一系列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性问题,在更高的水平上加快发展。因此,要通过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打造城市品牌,提高城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第二,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建设和谐房县的必然选择。
  发展需要稳定和谐的局面,构建和谐房县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和美好追求。历经多年的努力,我县的和谐社会建设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部分群众生活困难的问题没有彻底解决,一些社会矛盾没有得到有效化解,社会治安案件还时有发生,个别地区的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等方面。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就是要以此为载体,全面提升和谐房县的建设水平,把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的要求落实到每一个决策和每一项工作中,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每个环节上,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努力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目标。
  第三,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举措。
  按照《全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其中大部分指标关系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居住环境等民生问题,民生连着民心,可以说创建工作是一项顺民意、得民心的惠民工程。近年来,我县按照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要求,在解决民生问题上做了大量好事、实事,部分与民生有关的指标达到甚至超过了有关标准,但也有许多指标没有达到要求。我们要借助创建省级文明城市这个载体,自我加压,进一步提高市民生活质量,提升市民生活品位,增强市民安全感、幸福感和自豪感,让改革开放、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第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提升城市形象的迫切要求。
  创建文明城市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对我们这个城市尤其如此。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靓洁房县”、“城区绿化”、“大树进城”等活动,先后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级文明城市”等荣誉,特别是城市的道路、绿化、灯光、交通、广场等公共设施建设加快,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热烈拥护和高度赞扬,这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打下了扎实的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但也必须看到,我县离文明城市的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城市建设起点低,投入严重不足,历史欠账太多,城市建设滞后。二是大街小巷脏、乱、差现象时有反弹,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仍然比较严重;机动车辆、自行车、摩托车和麻木车乱停乱放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三是城市规划把关不严,城区违章建筑屡禁不止,未批先建、少批多建,非法占地十分严重。四是市民素质亟待提高。一些市民不讲秩序、不讲卫生、不讲公德,有的随地乱扔果皮、烟头、塑料袋;有的随处乱倒污水、乱丢垃圾;有的对城市环境整治不配合,甚至阻挠抗拒执法。五是城市管理网络没有健全。县直部门与市民齐抓共管的合力还没有形成,“门前三包”难以真正落实等。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
  根据省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目标任务非常明确。要围绕创建细则,突出重点,抓住关[FS:Page]键,全力攻坚。具体工作中,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㈠重点实施“五大工程”。
  一是实施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城镇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是一项硬性考核指标,是能否通过验收的关键一环。当前,要把关系创建的大项目和能够迅速改善城市形象的工程作为重点,全力推进城区路网建设,使县城的整体形象和品位档次有明显提升。要对照考核测评标准,进一步加快园林绿化、公厕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力度,重点加强对南街、盘峪河的配套改造,确保顺利通过验收。要加大对损坏的道路、供排水设施、路标牌、路灯、地砖、非机动车停放栏、垃圾箱等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换,确保所有公共设施正常投入使用。力争城市主干道及人行道路面平整、畅通,完好率达到95%以上;主干道路灯完好率达到100%;公厕、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分布合理,无损毁现象。二是实施环境卫生整治工程。要重点开展市容市貌整治,加大对乱扔垃圾、乱停车辆、乱摆摊点、乱贴乱画、乱堆乱放等行为的教育处罚力度,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卫生意识和行为习惯;强化对建筑工地及其运输车辆的监管,严格执行围栏作业、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杜绝占道施工,严禁运输车辆随地抛撒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禁止带泥车辆进出城区。抓好城乡结合部等“死角地带”的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提高城市整体市容环境卫生质量;以“畅、洁、绿、美”为目标,搞好县城出入口综合整治,改善城市出入环境和景观效果;以“水清、岸绿、路畅、景美”为标准,加大对西河的综合治理,为市民提供环境优美的休闲游乐场所。三是实施城区道路畅通工程。重点治理机动车超速超载、酒后驾驶和农用车、货运车载客等违章行为,对城市主干道实行全天候监管,及时疏理乱停放的车辆,确保道路畅通。合理规划停车位,完善标志、标线、信号灯、护栏等交通设施,对破旧、模糊不清的及时进行更新。完善公交车、出租车行业服务规程,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做到用语规范、服务热情。四是实施商贸市场规范工程。加强对违章设摊、违章堆放、违章吊挂等行为的治理整顿,杜绝市场外溢和场外交易,重点加大对农贸市场的垃圾处理、污水排放的整治,改变市场脏乱差现状,提高农贸市场的整体卫生水平。加强公共卫生监督,县卫生执法部门要本着“卫生、规范、合法”的原则,以完善卫生设施和日常消毒、保洁为切入点,对饮食店、理发美容店、旅馆等行业的卫生状况进行拉网排查、全面整治,提高卫生水平。文化主管部门要把卫生状况纳入网吧、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治理的重要内容,对卫生差、秩序乱的文化娱乐场所要从严整治。要切实做好广场、公园、车站、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工作,确保整洁清爽。五是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程。以实现社会安定、城市安全、市民安居为目标,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高危人群的控制和对旅店、网吧、车站等公共场所以及社会治安复杂区域的集中整治,严防各类治安案件发生;加强县城经常性巡逻工作,强化外来人口管理,加大创建“安全小区”力度,不断完善社区治安防范体系;建立健全突发性公共事件预防、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置能力。
  ㈡扎实开展“四项教育”。
  一是加强公民道德教育。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为重点,坚持分类施教,广泛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不断增强道德教育的感召力、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重点加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的教育;对窗口服务单位,重点搞好以“爱岗敬业、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的教育;对企业,重点做好“诚实守信、守法经营”教育;对青少年,落实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发挥好学校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大力开展“知荣辱、树新风”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努力构建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对普通市民,重点做好“文明礼貌,遵纪守法”教育,通过教育引导,使每个市民都能坚持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自觉遵守最基本的道德行为规范。二是开展社会诚信教育。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制度,努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弘扬诚信精神,以“共铸诚信”为主题,积极打造“诚信房县”。三是开展群众健康教育。以医院、学校、社区为重点,积极开展多层面、多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健康教育知识,引导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群众性社区、广场文化活动,用先进健康的文化来感召人、启发人、引导人和塑造人。[FS:Page]四是强化干部学习教育。切实加强理论学习、理论研讨、理论培训,形成一批有影响、有深度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理论成果。对全县广大干部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党风廉政等方面开展经常性教育,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着力培养创新型、学习型干部。
  ㈢着力开展“三项活动”。
  要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开展文明市民、文明窗口、文明单位的创建(评选)活动。一是开展“文明市民”评选。要以人为本,把“建文明城”和“育文明人”有机结合起来,在建设城市中育人,通过育人更好地建设城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各种形式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20字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深入开展“八荣八耻”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文明新风上街头、下社区、进家庭和“十大孝子”、“十大慈母”评选等活动,使广大市民在参加活动中接受教育,在建设城市中分享文明。二是开展“文明窗口”创建。“窗口”行业往往直接反映一个城市的形象。要重点整治公交客运、医院、商场、宾馆等“窗口”单位服务环境,营造创建氛围。各“窗口”行业要健全规章制度,健全投诉、处理机制,集中精力抓好窗口服务规范化工作,积极开展创建迎检培训,加强员工文明知识、职业道德教育,改进服务方式,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所有窗口达到测评要求。要以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示范岗”、“百城万店无假货”示范店等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切实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塑造良好的行业形象。三是开展“文明单位”创建。要以省级文明县城创建为契机,紧紧围绕“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以“三优一满意”(创优质服务、优良作风、优美环境的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为目标,切实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机关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全力打造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确保文明城市创建目标如期实现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一项覆盖面广、关联度高、工作量大、全局性强的社会综合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创建目标圆满实现。
  ㈠加强组织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关键在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参与,亲自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要按照创建办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对照省级文明城市验收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将任务分解到季度、月、周和天,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具体,分工协作,狠抓落实,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保证创建工作快速推进。创建办要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联系,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及时收集各部门、各单位创建工作中的文字、影像资料,并加以分类整理,做到资料内容翔实、条目清楚、分类规范,为验收做好准备,打好基础。
  ㈡营造创建氛围。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制订宣传方案,开辟宣传专栏,全面宣传创建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人人了解创建、关心创建、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掀起全民共创的热潮。要重点宣传创建工作的进展和成效,挖掘和报道创建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要加强舆论监督,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行动不迅速、群众有意见的部门和单位要公开曝光,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㈢增强创建合力。创建工作是一项功归当代、利在千秋的宏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自觉服从指挥部及创建办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做到利益面前讲风格、顾大局,面对责任不推诿、不扯皮。对确定的重点整治项目和难点工作,要一呼百应,迅速行动;对涉及几个方面的工作,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对城市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要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坚决杜绝有利益争着管、有责任相互推的现象发生。各级党员干部、工作人员和广大居民要自觉养成良好习惯,加强卫生文明修养,动员身边人员积极投身创建工作,形成全民创建的强大合力。
  ㈣强化督导检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会同创建办,围绕创建活动目标任务、重点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及时跟踪反馈,并报告落实情况。要科学制定考评办法,每月对[FS:Page]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量化考评,研究存在问题,制定解决办法。要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大督查力度,全程跟踪问效,掌握工作动态,反馈工作情况,推动工作落实。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责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甚至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而影响创建工作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迎检动员会,又是一次创建部署会,更是一次冲刺全省文明城市的誓师大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真抓实干,负重拼搏,齐心协力,全力以赴,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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