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发展和改革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承诺书
为更好接受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县发展和改革局政风行风建设,较好地履行县委、县政府赋予的职能,现向社会作出以下公开承诺:
一、认真履职
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认真组织实施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推进“123”工程,编制房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努力争取中央和省扩大内需资金,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加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淘汰落后产能力度。
二、规范行政
实行政务公开,凡是项目策划、项目申报、投资批复、规划编制等事项都予以公开。实行首问负责制与现时办结制,不推诿,不拖延。实行责任追究制,本单位工作人员如因业务不熟造成项目审批延时或不按程序办理被投诉,视情节轻重采取诫勉谈话、警告、调整岗位、免去行政职务等措施予以严肃追究。
三、热情服务
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现象发生,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做到一声热情招呼、一杯热茶捧送,能现场解决的事项立即办理,对暂不能解决的事项,做好耐心解释工作,让办事者满怀希望上门,高高兴兴出门。
四、严格监管
加大项目建设监督检查力度,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对擅自扩大投资规模、变更投资性质、忽视建设程序的项目进行严肃查处,确保投资市场高效运行。
五、廉洁自律
对所有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一律实行“零收费”。认真遵守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对干部履职过程进行严格评估和严密监督,严惩以权谋私不廉洁行为,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源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部门形象。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719—3224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