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诚恳接受社会各界对房县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监督,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服务人民群众,特作如下承诺:
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规范运行,履行好资源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责。大力推行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产资源公开有偿出让制度,依法查处违法用地和非法采矿行为。
二、确保政令畅通。深入开展作风建设“落实年”、“制度落实年”活动,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提高制度执行力。建立重(点)大工作事项督办机制,保证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
三、倡导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坚持依法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持证执法,禁止“生、冷、硬、拖”。杜绝不文明、不公正执法行为。
四、强化政务公开。凡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审批事项均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公布;凡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程序等,均向社会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五、优化服务质量。切实建立完善窗口受理制、首办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五项制度,对群众诉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六、加强廉洁自律。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恪守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为民十项措施”和“工作人员五条禁令”,扎实开展“十个全覆盖”活动。牢固树立勤政为民、干净干事的国土资源系统新形象。
七、严格责任追究。切实落实“行政问责”、“行政效能监察”和“行政过错追究”等责任追究制度。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办事推诿、故意刁难服务对象的,从严处理,绝不姑息。
八、全面接受监督。认真受理来信、来访和投诉,对来信、来访以及上门投诉、电话信函以及网络投诉,实行专人负责制,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回、有诉必查、有查必果。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0719—3244069;13636225648
举报信箱:
tdj506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