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发生失信和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坚决撤销其“守合同重信用”荣誉称号,且3年内不得申报,确保“守重”队伍的质量。日前,县工商局局长杨世新在全县召开的省、市、县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表彰大会上宣布,今年有10家企业因此被撤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
去年以来,我县工商部门对评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认定办法进行了改革,进一步严格了评审标准,吸引了一批社会人士担当评审员,使评选“守重”企业活动透明度大大提高。同时实行了“批次申报、滚动年审”的办法,对“守重”企业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年审,坚持“从严把关,有进有出”的原则。今年以来,我县工商部门已撤销10家企业的“守重”荣誉称号,其中市级3家,县级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