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任命刘正均同志为房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房县人大常委会
2014年11月21日
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名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房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县人民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命议案进行了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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