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的主要规定和要求-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的主要规定和要求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14日

楼堂馆所建设及有关规定要求:县级办公办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县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县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在执行时一般情况不得超过30%,特殊情况不得超过50%,超过50%就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办公用房的内部装修砖混结构建筑:不应超过35%;框架结构建筑:不应超过25%。办公用房装修平均装修标准不应超过800元/平方米;局部装修单项造价不应超过500--800元标准。非新建办公用房主体结构装修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5年,因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办公用房损害的可以适当提前。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