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国资局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县国资局加强对国有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1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张德福 刘欢  报道:前不久,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局集中对报废的10辆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了处置,在处置中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方式以最高回收价确定了此次报废公务用车回收公司,有效地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
  近年来,我县为了杜绝国有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做法,不断加强对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监管工作,以县政府文件方式,确定了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程序。对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出售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车辆和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等国有资产,按其批量价值大小,1万元以内由主管部门审批,按规定公开处置;批量价值在1万元至10万元的,必须经过评估,并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国资局审批;批量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必须经过评估,并经主管部门和县国资局共同审核报县政府审批。经批准处置的国有资产按程序由县国资局组织进入省国有资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交易机构集中公开处置。除国资管理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处置国有资产。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