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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依法查处一起环境污染案件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17日

检察官向群众了解受污染情况


检察官察看排污情况


受污染的池塘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龙德明 郑刚 李君报道:“信发火纸厂昨天被关闭了,我们终于又可以用上放心水了,感谢检察院为老百姓主持公道……”7月15日一大早,房县城关镇桃源社区的方运相老汉心情激动地来到房县检察院,为该院民行科干警送来了全社区100多户居民联名书写的感谢信。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的原委还得从前不久该院办理的一起监督环保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的公益案件说起。
  6月13日的清晨,控申科干警老李像往常一样提前20分钟去上班,然而,在受理接待中心门前却有一位年过六旬的老汉已早早等候在那里。这位老汉满脸忧愁、神态焦虑,看起来受了不少委屈。老李热情地将其请进接待室,递上一杯热茶后认真听取老汉的申诉。老汉说自己名叫方运相,是城关镇桃源社区一个体养殖户。2011年秋,个体户谭红林在其养殖场上游建造了一个小型造纸厂,生产排放了大量污水,不仅将他的猪场和鱼塘污染,而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环境,居民们只好每天从一公里外的地方挑水饮用。为此,他们多次联名找到县环保局、县信访局、县纪委、市环保局进行投诉,但不知什么原因该企业依然继续违法生产。迫于无奈,只好专程来到检察院请求解决问题。老汉还义愤填膺地说:“如果检察院处理不公,我将和社区居民一起逐级上访。
  听完和记录下老汉的讲述后,老李意识到这是一起严重的环境污染公益案件,检察机关应依法予以监督。于是,他郑重地答复老汉:“请您放心,您所反映的情况我马上向领导汇报,我们将安排干警调查处理,还你们一个公道。”老汉听后连声道谢,如释重负地笑着走出接待室。他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很快被签批到民行科办理。
  次日清晨,民行科3名干警来到距离县城2公里外的桃源社区徒步进行走访调查,在农田里,他们看见刚插不久的稻苗蔫蔫的,打不起精神。走进河道,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河面上漂浮着一层黑色污染物,污染物从厂区外的两根粗大的排水管中喷涌而出。眼前的景象令检察官们十分震惊。检察官们迅速拍下照片。过后,他们又深入当地群众家中和社区调查,了解到信发火纸厂于2012年3月筹建,2013年元月在未获得环保部门批准同意的情况下开始试生产,生产设备简单落后,既没有安装任何排污设备,也没有采取有效的防污措施,生产中的大量污水直接排放到周边农田和下游河流,严重危害了群众饮水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掌握这些情况后,办案干警马不停蹄地前往县环保局调查,县环保局有关人员声称早在3月19日,县环保局接到投诉后,该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便赴现场进行了监督检查,并下发了《环境监察通知书》,责令火纸厂停止试生产,待排污设施建成并验收合格后方可生产,但直到现在火纸厂也未申请环保局验收,环保局也未对该企业进行跟踪监督。办案人员从环保局提取了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办案人员根据案件证据和事实,经过集体讨论后认为,环保局在信发火纸厂申报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不规范,不完整的情况下,未严格进行审查即草率作出“同意该项目建设”的批复意见,存在失职行为;在责令火纸厂停止试生产后,未对企业排污措施建设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致使该企业环境污染事故继续发生,属于行政不作为。6月23日,该院向县环保局发出了检察建议,要求该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消除环境污染影响。县环保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果断采取措施,6月29日对信发火纸厂进行了查封,并协助检察院就遭受环境污染损害群众的民事赔偿问题进行了妥善调处,至此,一起多级上访、污染严重的环境污染公益案件圆满地划上了句号。
  据了解,自今年该县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以来,房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保护资源、生态和环境为出发点,以办理涉及环境污染各类案件为着力点,截止目前,已成功办理涉及环境污染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犯罪2件2人,监督环保部门依法履职案件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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