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房县检查院依法批捕了一名因涉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杨某某1997年曾因盗窃被房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缓刑四年。2005年,杨某某多次在十堰一赌场进行赌博且赢利甚多,该赌场老板况某认为杨某某“抽老千”,并以此为由多次向杨索要损失无果。2010年5月18日下午,况某邀约三名无业人员来到杨某某住处,持刀将杨挟持到一家酒店,向其索要损失费。对其进行人身限制和威胁之后,杨某某打下两张2万元的欠条,并于次日筹集了2万元现金交给况某。5月20日,况某再次向杨某某索要剩下欠的2万元欠款,杨仅筹集了1万元让他人转交并从中协调以后永无续索。但况某不听劝解,坚持要杨某某当面给他2万元。当晚11时,况某再次邀约两人找杨某某索要欠款,见面后杨提出再给况1万元把事了结,况不答应,并拿出刀子威胁杨,强迫杨跟他走,杨害怕再遭绑架,与其发生了打斗。
打斗中,杨某某顺手捡起地上一根钢管,打掉况某手上的刀子,两人互相争抢,杨先将刀子抢到手,然后左手持刀对着况某乱戳,一刀刺中况某的颈部,后又用右手的钢管对况某进行打击,直至况某倒地。随即,杨某某在现场向派出所报案,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况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案公安机关于5月28日提请批准逮捕,房县检察院于6月3日以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作出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