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魏世银 报道;近日,房县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出台《房县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七项承诺》,进一步推动公安服务工作提能、提速、提质、提效,努力为市场主体和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周到的服务。
该局规定,凡违反“七项承诺”的,第一次通报批评,第二次调整岗位,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赔偿;构成违纪的,给予纪律处分。
房县公安行政审批服务七项承诺的具体内容是:
一、即时服务。对手续齐全的,立即办理;手续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确保第二次办成。
二、延时服务。对已到下班时间,仍有群众需要办理相关事项的,应延时下班,继续做好接待、办理工作。
三、限时服务。对本级审批服务事项,一律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对需要上级批准决定事项,一律在规定时限内呈报。
四、上门服务。对行动不便、住所偏远的特殊群体办理身份证件的,定期上门提供服务;对重点项目工程行政审批服务事项,主动上门,特事特办。
五、预约服务。对非正常工作时间群众急需办理相关事项的,可提前预约办理。
六、网络服务。依托房县公安局门户网站、今日房县网公众互动平台、平安房县微博、房县电子政务平台等载体,公布服务内容,受理群众咨询,并积极推行网上办理。
七、阳光服务。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相关依据一律上墙,公开窗口民警姓名、工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为确保七项服务承诺的落实,该局还公布了举报监督电话:0719-321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