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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价费环境 服务县域经济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6日


局长孙运林一行赴保康县寺坪镇考察蔬菜市场供应

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6·26”价格法规宣传服务现场

局长孙运林一行看望慰问困难群众

深入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

开展烟叶收购价格监管活动

深入土城填土城村调研大棚蔬菜产销情况

  2012年,县物价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物价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统筹兼顾,综合施策,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强化价格监管和反垄断执法,健全完善稳价安民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价格工作水平,为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价格环境。同时,狠抓机关作风建设,在物价系统省市县三级联动行风评议中荣获“优秀单位”称号。
  规范收费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投资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县委、县政府“三服务一促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要求,县物价局认真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工作。通过认真清理,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单位17个,减少了5个,行政审批的收费项目68项,减少22项,并及时与县财政联合行文,将清理结果发到相关单位,确保收费项目最少,收费最低,服务最优。二是完成了《收费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加强了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把核发关,对不具备收费资格的单位坚决不发证;对于不符合收费政策依据的单位,坚决不予办证,从根本上杜绝了以证代文、以证批费现象的发生。三是严查乱收费。今年来,县物价局先后对县教育、卫生、国土、住建等部门收费进行了专项清理检查,对违背政策法规、危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给予严肃处理,确保上级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创优消费价格环境。
  一是积极开展“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为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维护正常价格秩序,县物价局于5月正式启动了“市场价格监管年”活动。在此项活动中,查处了5起价格违法案件,曝光3起典型案例;规范了一批明码标价企业,树立了一批价格诚信典范,使市场价格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经营者价格诚信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二是畅通12358价格举报电话,将日常市场价格巡查与群众来访举报相结合,维护市场秩序。今年来,县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共接受处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30余起,查处率100%。三是强化价格监测和预警预报。县物价局按照省、市重点监测的43种粮油、肉食、禽蛋、蔬菜等重要食品价格、26种生产资料价格、10种建材价格和19种特色产品价格,建立价格监测台帐,做到每月2日、12日、22日定时市场采价,次日审核报价,为领导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运用价格杠杆,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化解小水电上访矛盾,为三家水电企业争取上省网销售电价。鸡鸣口一、二级电站装机8900千瓦,上网电价0.35/千瓦时;雷家坪电站装机2500/千瓦时,上网电价由0.26/千瓦时调整到0.34/千瓦时;百户沟电站装机1.26万千瓦,省物价局批复电价0.36/千瓦时;二是积极协调工业园企业生产生活用水价格;三是及时制定出租车运价,推动“禁麻”工作顺利进行;四是降低民爆服务收费标准,服务高速公路建设。
  抓好价格认证评估,发挥价格裁定职能。
  房县价格认证中心是我县唯一一家获得价格司法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该中心始终坚持服务司法、服务社会这一主题,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坚持社会效益优先,严格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做好各类价格评估鉴证工作。全年以“涉案、涉税、涉纪”价格鉴证服务为主线,以“禁麻”及政府重大工程鉴证项目为契机,坚守涉案价格鉴证主阵地,积极拓展价格鉴证业务,致力打造价格鉴证行业品牌。2012年受理各类委托案件193起,其中刑事63件,行政35件,司法鉴定32件,认证27件;为企业贷款服务23件,车辆定损13件,实现了新的突破,得到了社会各类主体的赞誉。
  强化价格调研宣传,增强物价部门公信力。
  县物价局出台了《价格宣传和调研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创建房县物价信息网站,强化宣传,更好发挥价格职能。一是积极做好“网上问政”,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妥善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焦点、热点问题,防范价格欺诈、行业串通、操纵价格等价格垄断行为发生;在“物价信息网”及时发布各类法律法规和价格信息,创设“价比三家”栏目,以城区寿康、鑫城、中百三家具有代表性的超市和中心集贸市场为采价点,选择40种重要民生商品定期“网上晒价”,市民可以通过网上比价购物,引导消费预期;二是积极推进价格服务和价格诚信建设,为企业提供法规宣传、人员培训、专业指导、提醒告诫等服务,引导企业价格自律;三是办好《房县物价》简报,为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物价主管部门及时报送信息;四是加强法规宣传服务,以“6·26”《禁止价格欺诈行为规定》实施10周年、“12·4”普法为契机,走上街头,设立服务台,举行价格法规宣传服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问卷调查100余份,接受价格咨询120人次,受理价格投诉4起。
  2013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县物价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为指针,践行“工业强县、旅游立县、商贸活县、农业稳县、项目兴县”发展战略,发挥物价职能,创优价费环境,为全面建设“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区做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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