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朱晓松 王东 报道: 《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颁布以来,我县路政大队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认真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是组织全体路政治超人员集中学习《办法》内容,要求精读全文,力求学透,准确理解和把握《办法》的内涵与精髓;组织路政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湖北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公路超限检测站管理办法》等《办法》的配套法律法规进行再学习、再熟悉,努力营造“研究工作先学法,解决问题依靠法,言论行动符合法”的学法氛围;二是在车流量较大的高枧超限检测对过往司乘人员站发放《办法》宣传册,讲解《办法》的相关内容,同时深入我县各重点工地、厂矿,上门向他们宣传《办法》的细则。
《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在2012年12月5日由王国生省长签发省颁布,于201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一是明确了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源头控制、综合治理的治超原则,将治超工作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二是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路超限运输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工作正常进行;三是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各相关管理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义务和责任,将治超关口前移,从车辆生产、上牌、装载等源头上加强监管;四是明确货运源头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把好装载第一关;五是明确建立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逐步推行货源集散地执法人员派驻制度;六是明确了不可解体物品超限运输的申报程序,规范了超限运输审批;七是明确治超实行固定站点与流动监测相结合,规定了监测程序与规范;八是明确强制措施条件,确保治超效率;九是明确按不同违法情节,划分处罚档次,细化自由裁量标准;十是明确建立治超联动工作机制,管理部门相互告知,追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