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姜大鹏 代娟 报道:今年以来,县民政局采取“十个有”措施推进村务民主管理工作,有效提升了村民自治水平。
“十个有”即:有村务公开栏、有规范村务公开的制度规定、有规范村务公开的实施办法、有公示的村民自治章程、有公示的村规民约、有村民议事活动场所、有公布的值班村干部姓名和电话、有公开的廉政举报电话和信箱、有健全的村民小组组织、有公开的档案资料。
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县共有150个村按照“十个有”的标准成功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红塔镇被评为省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下一步,我县将以“十个有”为载体,进一步推进村务民主管理,积极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