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月底以来,人民银行房县支行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0月30日期间的人民币收付、银行结算账户、***国库、反洗钱、存款准备金缴存、征信管理、金融统计、再贷款等业务开展情况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对被检查单位共20余类问题事实进行了现场认定。为确保综合执法检查质效,该行高度重视:
一是开展检查前培训,做到心中有数。进场检查前,支行组织执法检查人员集体学习了支行《2012年金融综合执法现场检查方案》、《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金融检查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金融检查证据规定》,各执法检查主查人分别就检查事项的重点内容、检查方法与技巧等进行现场讲解,为现场检查打好基础,心中有数。
二是严格执法检查程序,确保执法公信力。从出示执法证、向被检查单位告知其权利和义务、会谈、调阅资料、取证到事实认定,支行检查组严格执行现场检查所要求的每一个环节,确保执法检查程序合法、形式合法,确保进场记录、会谈纪要、调阅清单、检查证据目录、事实认定书等法律文书的完整性。
三是加强内外协调配合,提高执法检查效率。检查现场,要求检查双方加强沟通和配合,对有异议的问题及时沟通,尽量减少异议的形成。检查人员之间也加强互助和协作,如:由组织协调人员负责把综合调阅清单提前半天传送给被检查单位,让其提前准备好资料,以缩短检查人员现场等待资料调出的时间;针对业务凭证存放在上级行的被检查单位,协调人员负责联系被检查单位适时把所需凭证从其上级行调回以供检查。
四是加强内外监督,确保廉洁执法。检查组进场时就向被检查单位发放《金融监管廉政卡》,并告知其在检查结束后将此卡如实填写好后寄送到人行监察室;检查现场,确保每一个执法检查项目均是双人检查,杜绝检查人员出现索、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