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徐俊松 周兆林 报道:19日,红塔镇高碑村人赵某来到县人民法院,向立案法官为其主持公道表示感谢。
今年6月10日,赵某的丈夫受雇为他人建房在工地上严重摔伤,先后花费医疗费20余万元,仍未挽回其生命。在老板未主动赔偿的情况下,赵某诉至县法院。该院立案庭按其50多万元的诉讼请求计算诉讼费为8000余元。因考虑到赵某为丈夫治病已债台高筑,法官告知赵某可按申请减免诉讼费,并将其8000余元的诉讼费全额免交。于是出现了开头感人的一幕。
“让交不起诉讼费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这是县法院对社会的公开承诺。近年来,县法院立案庭大力开展司法救助活动,重视对弱势群体诉权的保护,对伤亡事故、追索赡养费、劳动报酬等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孤寡老人、下岗职工等特殊诉讼群体,最大限度把党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心中。到目前为止,房县法院立案庭已对56件案件的当事人提供了司法救助,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金额达198690元,从而减轻和缓解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解决了当事人无钱告状的难题,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