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大木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程序,向本镇提出设立居民小组的申请。经研究,同意大木街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居民小组5个,基本情况如下:
1.大木街社区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为大木街社区刘家湾至前后营子,东至老水厂下墓地边界,西至建新街,南至营子河堤,北至小肠沟山顶,辖内户数612户,人口1999人。
2.大木街社区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为建新街至中和农业,东至建新街,西至土地岭垭子,南至沿河河堤,北至中和农业,辖内户数811户,人口2088人。
3.大木街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为沙坪至联合,东至沙坪村,西至河西河堤,南至联合罗汉庙垭,北至土地岭垭子,辖内户数526户,人口1952人。
4.大木街社区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为中和农业至贾家坡,东至中和农业,西至贾家坡,南至杜家老院,北至水堤沟山顶,辖内户数267户,人口892人。
5.大木街社区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为杜家老院至老和尚庵,东至板栗厂,西至老和尚庵,南至象棋沟,北至杜家老院,辖内户数176户,人口567人。
附:大木厂镇大木街社区居民小组示意图
房县大木厂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4日
大木厂镇大木街社区居民小组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