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木厂镇关于同意大木街社区设立5个居民小组的公告-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大木厂镇关于同意大木街社区设立5个居民小组的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湖北省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规定,大木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经调查论证、征集意见、会议决议等程序,向本镇提出设立居民小组的申请。经研究,同意大木街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居民小组5个,基本情况如下:

1.大木街社区第一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为大木街社区刘家湾至前后营子,东至老水厂下墓地边界,西至建新街,南至营子河堤,北至小肠沟山顶,辖内户数612户,人口1999人。

2.大木街社区第二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为建新街至中和农业,东至建新街,西至土地岭垭子,南至沿河河堤,北至中和农业,辖内户数811户,人口2088人。

3.大木街社区第三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为沙坪至联合,东至沙坪村,西至河西河堤,南至联合罗汉庙垭,北至土地岭垭子,辖内户数526户,人口1952人。

4.大木街社区第四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为中和农业至贾家坡,东至中和农业,西至贾家坡,南至杜家老院,北至水堤沟山顶,辖内户数267户,人口892人。

5.大木街社区第五居民小组。管辖范围为杜家老院至老和尚庵,东至板栗厂,西至老和尚庵,南至象棋沟,北至杜家老院,辖内户数176户,人口567人。

 

附:大木厂镇大木街社区居民小组示意图

 

房县大木厂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4日

 

 

大木厂镇大木街社区居民小组示意图


 202610161059142062.png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