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吕杨 报道:近日,县民政局联合县纪委、监察局下发了《关于严肃纪律切实加强救灾救助和灾后重建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坚持四项制度保证灾后重建工作的健康顺利进行。
一是坚持专款专用制度。救灾救济资金发放使用的重点是重灾区和重灾户,特别要确保自救能力较差的灾民基本生活,不得擅自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二是坚持评审制度。救灾款物分配严格遵循“户主申报、村级评议、乡镇政府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定”的程序,救助对象和发放款物数额在村(社区)公示,既突出分类施救和重点救助,又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坚持社会化发放制度。救灾款物发放实行灾民救助卡制度,资金通过“一卡通”实行社会化发放。分期拨付倒房恢复重建资金,并通过灾民救助卡提前通知救助对象补助资金总数。
四是坚持定期督查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及时组织专班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的对救灾救助款物使用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一旦发现违规现象,坚决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