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党天成 郭长煜 报道:近日,县国税局正式起动“营改增”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将把地税局移交的68户“营改增”纳税人,分组定人,依照省局统一的填表口径,安排税收管理员逐户进行实地核查,并对信息核查采集内容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该局自“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加强与地税部门工作配合,对“营改增”涉及到的纳税人户籍、税源进行了全面清理、调查核实,确保“营改增”纳税人信息顺利移交。与此同时,该局还专门开展了信息采集工作培训,将地税移交的68户“营改增”纳税人,分门别类,分为单位纳税人及查账征收个体户、个体经营者、代开户4类,按日倒排工期,安排税收管理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要求税收管理员在实地采集时,执行双人确认制度。要按照省局填表口径,对“营改增”纳税人行业明细、年应税服务额、是否共管户、是否双定户、是否达点户,年应税营业额超过500万元的等采集内容进行确认。并建立信息采集税收管理员为第一责任到人,分局长为第二责任人,县“营改增””办为第三责任人信息采集审核责任制,以确保信息采集工作时间和质量。
据了解,我县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是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纳税人。其中,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服务(铁路运输除外)、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这部分纳税人自2012年12月1日起,不再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