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创文指挥部关于拒绝骑乘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倡议书-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房县创文指挥部关于拒绝骑乘违规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倡议书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8日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自2023年2月18日起,县创文指挥部决定对房县城区内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进行专项整治,努力打造畅通、安全、文明、有序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特发以下倡议:

一、不购买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坚决不购买未经国家生产许可、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电动三轮、四轮车,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二、不违规驾驶电动三轮、四轮车。驾驶合格电动三轮、四轮车要持有相应级别的驾驶证件,坚决不无证驾驶。切勿允许家中老人驾驶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接送小孩上下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持从我做起,维护良好城市交通秩序。

三、不乘坐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违规电动三轮、四轮车达不到安全标准,没有交通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一旦发生人员伤亡交通事故,乘客生命财产安全没有保障,特请广大市民不要乘坐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家事国事天下事,交通安全是大事。交通是城市流动的风景线,展示着大美房县的和谐温馨,体现着房县人的文明素质。让我们齐心协力,争当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车乘车的拥护者、践行者、监督者,为房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房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2月18日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