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决定进一步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有县外来(返)房人员严格落实核酸“落地检”高风险区来房人员落实闭环转运和隔离管理措施。其他地区来(返)房人员严格落实 5 天居家管理,期间不得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严格落实公共场所查码验卡制度,对“湖北健康码”显示“来鄂返鄂不满 5天”人员,不得进入餐饮服务(含酒吧)、购物中心(含百货店 )、超市卖场、菜市场、美容美发洗(足)浴、室内健身、歌舞娱乐、游艺厅、网吧、电影院密室剧本杀、棋牌室、溜冰室等人员聚集或密闭公共场所。
三、全县所有密闭性娱乐场所按 75%限流开放,重点场所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查验 24 小时核酸证明”等措施,特殊场所实行封闭管理。
四、严禁举办聚集性活动,严格执行《十堰市农村(社区)疫情防控期间婚丧嫁娶等聚集性活动暂行管理办法》要求。
五、全县所有党员干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居住地、工作地“两点一线”工作生活,非必要不离县,确需离县的严格执行报备手续。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
六、所有小区、行政企事业单位落实“一门进出”,严格门岗值守、扫码测温,凭48小时核酸证明进入。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动态调整。
房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