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夏廷浩 报道:“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之规定,房县纪委常委会对你违反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研究,决定就违反纪律接受宴请并随礼的问题,对你进行诫勉谈话。”
近日,房县纪委监委就党员干部违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相关违纪问题,根据其违纪情节、认错态度,对该党员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诫勉期6个月,提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自我要求;二是认真学习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文件精神,认真遵守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三是要在今后的生活中深刻汲取教训,务必引以为戒,严格要求自己,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感谢你们,今后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增强纪律观念,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认认真真做事,清清白白做人。”谈话结束后,该党员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并对未来工作作出表态。
诫勉谈话是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措施,发挥着“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重要作用,它既有“诫”的严肃,发挥“棒喝”的警醒告诫作用,也有“勉”的温度,体现组织教育挽救的关怀,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的重要体现。房县纪委监委始终将党内监督纪律挺在首位,坚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积极探索推动“第一种形态”实践运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明确诫勉谈话的适用范围,筑牢抓早抓小、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以纪律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谈话对象真正感受到组织教育挽救、关心爱护的良苦用心。
今年以来,共开展诫勉谈话140余人次,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诫勉谈话既要强调‘诫’的严肃警示,又要强调‘勉’的关怀激励,要消除对立情绪,拉进情感距离,体现出思想政治工作的温度,让‘良药’不再‘苦口’。”房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开展回访工作,持续以真心引导、真诚帮助、真实关怀、真情抚慰的理念,有效引导受处分干部汲取教训、重拾信心,不让受处分干部“掉队”,最大限度调动和激发其斗志与干劲,从而达到“处分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不断巩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