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胡彬 王坤 报道:为进一步完善房县文明交通安全秩序,加强摩托车交通管理和服务工作。8月18日上午,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邀请辖区8家摩托车经销商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摩托车销售、去存量、减增量、代办和摩托车“带牌销售”工作进行商讨。
会上,房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与各经销商负责人就摩托车销售、代办和“带牌销售”工作共同商讨决定:一是对不符合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参数标准的机动车不予销售,不符合标准的摩托车全部退回;二是要求各级经销商不在引进和销售非标摩托车并且自觉配合政府做好旧车换购宣传工作;三是各经销商相互监督“带牌销售”,坚决做到车出牌上的问题,杜绝弄虚作假、欺诈群众。
摩托车经销商纷纷表示今后将积极配合交警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交通事故发生,共同把好摩托车安全关,确保摩托车都能够规范上路、安全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