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县第二轮区域性核酸检测的通告
(第56号)
鉴于我市发现新冠病毒检测阳性人员,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密排查可能存在的疫情风险,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县开展第二轮区域性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8月11日15:00—8月12日12:00,全县20个乡镇同步开展第二轮区域核酸检测,具体采样时间由各村(社区)自行通知。
二、采样地点
请所有居民按照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
三、采样对象
房县辖区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各乡镇采样人数不得低于第一剂次新冠疫苗接种数。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乡镇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市指挥部要求,在今天中午12点前完成第一轮核酸检测,同时做好第三轮核酸检测的准备,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核酸采样的质量控制,细化组织实施方案,加强人员配备,改进工作流程,强化“采、送、检、报”高效运转,确保采样规范、送检及时、检测准确。
(三)请居民朋友不必恐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请所有居民根据村(社区)的组织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前扫码登记信息。
(五)请所有居民积极配合,不拍照录像,不信谣不传谣,以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接种新冠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向居住地村委会报备后,暂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七)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八)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和排队秩序,照顾好随行采样的老人、孕妇、小孩等特殊人员。
为了您和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全体居民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支持区域性核酸检测工作,按照本镇、村两级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有序参加核酸采样。对干扰、阻碍核酸检测工作,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