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保障全县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在全县开展区域性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8月10日18:30—24:00,城关镇、军店镇、红塔镇、大木厂镇、回龙乡;
8月11日6:00—20:00,其他15个乡镇;
各村(社区)具体采样时间以各村(社区)通知为准。
二、采样地点
请所有居民按照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到指定采样点参加采样。
三、采样对象
房县辖区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原则上各乡镇采样人数不得低于第一剂次新冠疫苗接种数。
四、相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各乡镇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完善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做到“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二)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核酸采样的质量控制,细化组织实施方案,加强人员配备,改进工作流程,强化“采、送、检、报”高效运转,确保采样规范、送检及时、检测准确。
(三)请居民朋友不必恐慌,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请所有居民根据村(社区)的组织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提前扫码登记信息。
(五)请所有居民积极配合,不拍照录像,不信谣不传谣,以免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六)接种新冠疫苗不超过48小时人员,向居住地村委会报备后,暂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
(七)在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有序排队并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八)请广大居民注意出行安全和排队秩序,照顾好随行采样的老人、孕妇、小孩等特殊人员。
为了您和全县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全体居民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支持区域性核酸检测工作,按照本镇、村两级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有序参加核酸采样。对干扰、阻碍核酸检测工作,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的人员,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