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刘玲 冯婕 报道 7月20日,白鹤镇政法办、信访办、派出所、司法所、双河村两委及法律顾问,就辖区双河村村民刘某意外事故赔偿问题进行调解,经过一上午细致工作,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补偿协议。
今年以来,白鹤镇司法所按照“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工作原则,以“促进社会平安稳定”为工作目标,认真抓好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切实筑牢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始终积极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为党的二十大顺利召开贡献白鹤力量。
发挥调解工作多元性作用。白鹤镇营造“人人抓调解,案案重调解”工作氛围,积极引导工作人员从被动调解转变为主动调解。不拘泥于“坐堂调解”,提倡深入一线,摸清实际,聚焦焦点,综合运用法律、情理、善风良俗进行说理,拉近双方距离,确保调解工作一次性到位。将人民调解贯穿于解决矛盾纠纷全过程,调解重摸底、讲法理、再疏导,通过灵活调处、柔性说服、均衡指导等方式缓和矛盾,化解双方对抗情绪,解决双方利益纷争,实现在调解中握手言和。
推动调解方式向多元化转变。成立调解中心及调解委员会,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打造人民调解工作新阵地。改变以往法官在调解中的主力军地位,借助镇法律顾问、政法办、村两委、亲友等各方面力量,形成各层面参与的综合性调解系统,提高调解成功率。实现由单一调解向多元化调解转变,不断解决群众身边的揪心事、烦心事。
提高调解工作人员职业素能。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会及“法律明白人”培训会,进一步提升调解员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法律明白人”的法律素质,加大“我为群众办实事”力度,促进调解人员由知识性向能力性、经验性转变,形成人人可调解,人人能调解,调解有结果的新局面。
今年以来,白鹤镇司法所共化解矛盾纠纷12起,调解成功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