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赵坤 王琛 报道:自即日起,房县企业简易注销实行“全程网办”,公告时间由45天缩短至20天,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水平显著提升。
优化注销流程。推行营业执照免予回收改革,市场主体只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简易注销公告,无须再到登记窗口提交书面材料和营业执照,可以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实行“全程网办”。营业执照由登记机关在公示系统公告作废,企业“零材料、零费用、零跑腿”,真正做到了“极简办理”。
公示期缩减为20天。将简易注销登记的公示时间由45天压缩为20天,公示期届满后,市场主体在公示期届满之日起20天内向审批部门申请,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0天,在提交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后,审批部门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简易注销。
强化失信监管。对市场主体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依法作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防止市场主体利用简易注销登记恶意逃避法律责任。
建立容错机制。经审批部门审查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的”等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的,无需撤销简易注销公示,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可再次依程序公示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于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在市场主体补正后予以受理其简易注销申请,无需重新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