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唐维德 报道:近日,因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轿车司机刘某,被县交警大队依法拘留。
上月16日晚20时许,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城关镇花宝村路段巡逻时发现一辆悬挂车号牌为鄂F16558号的轿车,截停该车检查后发现其有使用假牌的嫌疑,于是将该车和司机一并带回大队。经详细调查,该车所悬挂的号牌确为伪造。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刘某作出拘留2天的处罚。
交警提示,根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