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郑盼盼 报道:笔者9月7号从房县人社局了解到,2021年失业后不满足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这笔钱的作用是帮助失业人员度过短期困难,为引导失业人员高效、便捷办理该项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申请有限制
失业补助金申领对象为:在房县缴纳失业保险费且暂停参保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或2021年1月1日之后在房县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当前仍未实现就业的失业人员。
不属于申领对象的:当前已就业、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正在享受“4050”社保补贴、已服兵役、移居境外、被判刑收监执行、已在本地或者外地享受失业补助金待遇、正在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等。
若您不符合申领条件,请您不要申请,以节省您的宝贵时间。
二、申请地点很明确
如果您符合申请条件,但在多个统筹地区缴纳失业保险费,请您在最后参保地申请失业补助金。
三、办理方式可选择
(一)网上申领:失业补助金申请渠道较多,疫情尚未结束,鼓励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网上申领,减少因往返造成的疫情风险。支付宝、微信全天24小时都可以申请,方便快捷,您可以直接在手机上申请,准确填写信息和上传资料(扫描文章最后《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指南》二维码,即可获取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二)窗口申领:失业人员携带本人邮政银行卡至房县诗经文化广场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11、12号窗口申领。
四、符合条件人员无需反复申报
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为2021年12月31日前。若您符合申请条件且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通过正规渠道提交过申请,并已审核通过的,均属于已受理,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最长可以领6个月,请您不必反复到经办机构或网上进行申请。
五、这些事项要注意
若您已经提交申请并审核通过,请您不必着急,关注银行账户即可。为确保失业补助金能发放到账,请您自行与银行确认提交的银行卡是否为您本人银行卡且能否正常使用。
温馨提示:若您至现场办理,请您一定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按经办机构引导办理业务,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六、咨询电话要知道
房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0719-3222859;0719-3233707。
附件:《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