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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局联合法院处罚违法占道经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1日

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胡小敏 报道:8月20日上午,县城管执法局城乡管理执法大队联合县法院执行局对10起占道经营的市容案件进行了强制执行。

据办案人员介绍,10起占道经营案件共涉及处罚金额约2万余元,在行政处罚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既未履行处罚决定,也未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且继续持续占道经营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鉴于当事人态度恶劣,对其予以强制执行。

此次通过司法途径强制执行占道经营违法案件,不仅对逃避处罚的当事人及城区占道经营商户起到了“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还将促使日常管理执法对象今后更加自觉配合城市管理工作,减少执法阻力,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容秩序。

执法人员温馨提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当事人如有异议可在60日内向政府提出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在法定期限六个月内既未提出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且城管执法队员对其催告后10日内仍无反应的,当事人不但要缴纳罚金,还要缴滞纳金,如果当事人还不配合,法院可查封财产、冻结银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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