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县城市管理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城市管理协管员3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城市管理工作,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协管员应聘要求:男性,年龄18至35周岁;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不良嗜好,退伍军人优先,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非退伍军人需大专以上学历。薪酬待遇:按照相关要求签订劳务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可提供食宿,并统一配发城市管理协管员制式服装。
三、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2021年8月20日(限工作日)。
2.报名地点:
房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一楼执法大队办公室(滨河大道86号)。
联系人:马 赛 联系电话:0719-3224947
3.报名方式:应聘协管员需持退伍证或大专以上毕业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有特长和技能证书的可一并提供。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的户籍、年龄、退伍军人证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5.协管员试用期一个月,参加岗前培训一个月,试用期到后表现良好的予以聘用,最低服务年限2年,服务年限到期后根据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2021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