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记者 陈锐 通讯员 周青青 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房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强化使命担当,举全院之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该院注重打防并重、源头治理,始终将案件办理与社会治理相统一,先后选派4名党组成员和10余名干警组成专班深入全县重点村,通过探索开展“整乡推进、逐村过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延伸到基层治理的“毛细血管”,整肃了民风,安定了民心,为乡村振兴战略平稳实施提供了优质的法治化发展环境。
该院党组带头办案,靠前指挥,破风抗阻,发挥头雁效应,形成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凝心聚力的“高速航道”。2020年初,新冠疫情暴发,该院受理的林某涉黑案审查起诉工作一度停摆,该院党组及时调整方案,迅速完成补充侦查提纲30条、阅读笔录8万字、审查报告近20万字、出庭预案近30万字;在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该案开展远程提审50多人次,9次异地提审61人次,追捕追诉6人,监督立案4人,移送“保护伞”线索4条。2020年10月,房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孙某某等54人涉黑案是我县首例本地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也是全市涉案人数犯罪实事最多的案件。为此,该院成立以党组成员为第一公诉人的专班,从立案侦查到一审判决仅用时10个月,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23年,4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2人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为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高质高效,该院夯实主导责任,多措并举。针对办案中发现的个别乡镇基层组织涣散、学生管理缺失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份,推动了教育系统完善了学生校园管理制度,推动了公安健全未成年人入住旅馆异常情况强制报告制度。
三年来,该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19件192人,起诉涉黑涉恶案件8件140人,移送保护伞线索12条,纠正漏犯8人、漏罪3人,70%以上的黑社会性质成员选择认罪认罚。房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持之以恒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提升涉黑恶案件办理质效,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为奋力谱写新阶段法治房县新篇章作出检察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