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公开听证助困难家庭重拾生活信心-今日房县网-- 房县门户
  • 新闻热线:0719-3231616

房县:公开听证助困难家庭重拾生活信心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1日

中新网湖北新闻5月31日电 (余国金)“免去这5000元的罚款,可以说是给我们整个家庭减轻了巨大压力,老头子这两个月的药费有着落了,感谢检察官用心为民办实事,今后我也会坚强面对生活,不辜负你们的辛勤付出!”5月26日,在房县检察院首次召开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开听证会上,个体工商户熊某英面向承办检察官感谢道。

一个月前,满面愁容的熊某英来到房县检察院申诉。据她介绍,因为销售没有生产日期的饮料,行政机关对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后又加处5000元罚款。由于一直未履行行政处罚,也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机关拟向房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这样的处罚结果,熊某英感到很难理解和接受——“我家老头子身体不好,看病吃药处处都要用钱,家庭生活重担全压在我一人身上,本想着做点小买卖贴补家用,没想到居然还违反了法律法规,再说这么多的罚款我哪里交得起?检察官同志,你们可得帮帮我……”面对当事人反映的急难问题,房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将熊某英的申诉作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线索进行办理。

承办检察官迅速来到熊某英经营所在地进行走访调查,进一步核实到熊某英丈夫系退伍军人,2016年确诊患肺癌,2017年确诊患淋巴癌,家里为其举债十几万元治病,家庭经济条件十分窘迫。

在进一步调阅行政处罚案卷审查后,承办检察官发现熊某英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行政机关对其处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正确的行政行为也应当维护和支持。

为有效化解争议,承办检察官决定首先从消除熊某英心中的抵触情绪入手,四次上门走访,嘘寒问暖之余进行释法说理,终于让熊某英认识到自己行政违法行为的错误。“我现在终于明白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是依法办事,我做错了事就必须积极配合,我愿意先缴纳5000元罚款,恳请行政机关考虑到我家庭条件困难,能不能网开一面,免除剩下的罚款?”5月19日,熊某英主动交纳了5000元罚款,并且提出对加处的5000元罚款予以免除的申请。

针对熊某英提出的免除加处罚款的申请,承办检察官又和行政机关办案部门多次沟通,探讨减免加处罚款的可行性。为广泛听取意见,依法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在征得行政争议双方同意后,房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群众代表、行政单位代表参加,现场征求意见建议。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行政争议调查核实情况,提出了免除5000元加处罚款的建议。

“熊某英家庭境况很困难,鉴于她这是初次违法,同时已经缴纳了罚款,我认为减免加处的罚款于法有据,于情合理。”“司法为民就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用心、用情为他们撑起一片天,熊某英的行为确实触犯了相关法规,考虑到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建议免除5000元加处罚款。”听证员通过查阅检察机关案卷,询问行政机关和申诉人,从法、理、情多角度表达观点,最后做出支持检察机关免除加处5000元罚款的意见。行政机关听取意见后,同意依法免除加处的罚款。(完)


【房县融媒体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房县融媒、今日房县”、“来源:今日房县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房县融媒体中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今日房县)”XXX(非房县融媒体中心)”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
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电话:0719-3231616

主办:中共房县县委 房县人民政府 承办:房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复制或镜像

Copyright © 2017 编辑部:0719-3231616 投稿邮箱:fxxwzx@163.com 鄂ICP备10202578号 鄂公网安备42032502000105号

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今日房县微信公众号、今日房县报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