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房县网讯 通讯员 吴波 报道:脱贫摘帽虽然是一件大事、喜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等有效衔接非常重要。为此,房县医疗保障局继续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确保我县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进一步精准施策系列健康扶贫举措。
一是参保缴费实行政府补贴政策。2021年度实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贴制度,参保缴费政府补贴40元后个人实际缴费标准为240元。六类人群(五保、低保、孤儿、重度残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计划生育特扶对象)政府全额代缴参保,实现贫困对象100%参保目标。
二是门诊统筹报销采取提标政策。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在县域内乡镇卫生院门诊或村级卫生室签约就诊,按照50%的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内800元以下的费用,年度核销限额提标至400元/人,实现小病不出村、有病看得起、患病后能及时治疗,解决了不因小病不去看而拖成大病的现象。
三是门诊慢性病、重大疾病提供便捷的保障服务。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患有门诊慢性病,需要长期居家维持治疗的,由乡镇鉴定评审医师负责受理,对符合慢性病补偿标准的,当月内完成评审批复工作,纳入门诊慢性病补偿范围,按照80%比例限额享受慢性病补偿待遇;落实贫困对象重大疾病集中救治政策,为门诊慢性病、重大疾病患者提供便捷的保障服务。
四是先诊疗后付费四位一体一站式结算的兜底保障机制。住院患者降低核酸检测费用标准,采取先诊疗后付费“四位一体”一站式的结算方式,按照“138”的起付线、“985”的健康扶贫政策、“987”的报销比率及“3810”的医院控费制度,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机制,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合规范围内的住院报销比率达90%以上,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五是深层次落实医疗救助保障机制。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住院费用基本医保报销后,政策范围内5000元以下的自付费用,实行70%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已达到大病保险报销标准的,由大病保险报销后按75%比例给予医疗救助,五保、孤儿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100%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可限额救助5万元,深层次地落实医疗救助保障机制。
六是畅通跨省异地就医结算便捷服务。对外出务工或就业创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异地生病住院期间,畅通报销结算方式,只需拨打我县的异地就医转诊备案电话(0719-3241726),实现异地医院直接报销结算,可缓解患者因需要全款付清异地医院的住院医药费用而增加的就医压力,真正做到异地就医结算更便捷。
七是落实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组织实施县内各定点医疗机构落实部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政策,降低采购成本,以量换价。实行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价销售,精准施策,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降低医药费用,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
房县医疗保障局不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总额控制、住院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靶向精准,继续落实“四个不摘”,使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对健康扶贫政策的满意度阶梯式提升。











